关于开展2018年度浙江省分析测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

09.08.2017  18:01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分析测试技术发展,提高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的应用水平和利用效率,推进科研设施与仪器向社会开放,积极为企业等创新主体提供分析测试技术服务,现就2018年度浙江省分析测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项目面向加入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的独立法人单位或省级创新载体(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省级重点实验室和省部属科研院所)的一线分析测试人员。

(二)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以上载体中从事分析测试技术工作的副高(含)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或载体须向社会提供分析测试技术服务,且接收使用过一定额度的创新券。

(二)申请单位或载体必须补全登记在浙江省科技云服务平台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信息(价值30万元及以上)。

(三)项目主要资助方向详见“浙江省分析测试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四)项目纳入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序列,申报应当遵循以下规定:项目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只限申报一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重复或分别申报同年度不同计划项目,一经发现,取消所有项目立项资格。作为项目负责人同时主持各类省级科技计划项目不得超过1项,作为主要参加人员不得超过2项。有项目在研的,应当重点做好在研项目的实施,限制申报2018年度分析测试计划项目。

(五)项目具有创新性,项目申报单位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相关大型仪器设备基础。

(六)项目负责人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研究和组织协调能力。

(七)项目资助额度在3至6万元。

(八)项目资助经费主要用于项目研究所需要的材料、试剂、燃料、会议差旅、通信及资料印刷等费用。

(九)项目实施周期为两年。

(十)为加强项目管理,对科研信用不佳、项目未能按期验收的单位在年度立项中予以等额递减。

三、项目申报的组织管理、审核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申报受理程序

1、申报对象须通过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www.zjsti.gov.cn/index.aspx)进行申报。经网上审核通过后,形成有水印标记的项目申请表。

2、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要求,在申报阶段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项目立项后,项目负责人将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申请表、可行性报告以及项目任务书一并由归口管理部门统一报送至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管理办公室(省大仪办):杭州市环城西路33号科技大楼117室,电话:86512650、87054137,联系人:都康飞、何世伟。省科技厅联系方式:科技条件与基础研究处,电话:87054053,联系人:乐斌。

(二) 限额推荐

各归口管理部门限额推荐数见附件2。各归口管理部门要根据省级科技计划管理的相关办法,加强对申报项目的指导和管理,做好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筛选、论证工作,认真审核把关,择优进行推荐。

(三)项目受理时间

项目申报工作于8月2日开始,截止期为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浙江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 2018 年度省公益技术应用研究(分析测试)计划申报限额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