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报告

04.08.2016  23:39


农村电子商务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手段,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2015年,国务院与国家部委关于农村电商政策的制定与出台达12个之多,在国家、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取得突破性进展,有力推动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创业创新。



一、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及特点分析



(一)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2015年,我省实现网络零售7610.62亿元,同比增长49.9%;其中,县域网络零售额占网络零售总额的45%以上。全省农产品网络零售额达到304亿元,比上年增长69%,居全国首位;共有各类农产品活跃网店近1.5万家。




(二)参与经营主体增多。 在阿里巴巴、京东等龙头电商企业迅猛抢占农村电商的同时,省内诸如赶街等电商企业也不断参与竞争。与此同时,通过完善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引入专业的服务商、引导传统企业电商化转型、促进中小企业融合壮大、建设区域性农村电商平台等举措,农村电商经营主体的参与度大大提高。同时,政府部门加大在电商人才或就业支撑方面的培育力度, 2015年全省共开展农村电子商务培训超1500场,培训人数超过50万,职业经理人200余名,电商创业氛围浓厚,逐步形成了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金字塔形的电商主体结构,农村电子商务生态系统不断完善。在2015年评选的浙江农村电子商务示范单位和个人中,浙江兴合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被评为省农村电商龙头企业,20人被评为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带头人,40人被评为省农村电子商务创业示范青年。




(三)农村电商建设整体质量取得明显提升。 随着农村电商的快速普及与推广,电商村级服务点布局已从“提量扩面”向“量质并举”转变。电商企业更注重农村电商服务点的质量建设,通过规范流程、强化物流配送、线上线下结合的宣传活动等一系列手段,加强用户体验度。目前,全省农村已经建设了1万个电子商务服务点和一批县级电子商务配送和服务中心,启动了“电子商务进社区”、“电子商务服务体系”、“跨境电子商务”等试点城市创建工程,使农村电子商务应用不断普及深化。在农村电商网络建设工作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浙江省出台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该标准的制定与发布促进了农村服务站点不断创新管理模式,提高站点的服务质量;确保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的经营公平、公正、公开,促进了服务站点统一规范、健康发展。



(四)产业集聚成效显著。 根据阿里巴巴发布的“2015中国淘宝村名单”,我省共有280个“淘宝村”、20个“淘宝镇”入围,村、镇数量分别占全国总数的35.9%和28.2%,淘宝村数量居全国第一。我省“淘宝村”从2013年的8个发展至2015年的280个,呈井喷式爆发,总数超出第二名的广东省123个,全省11个地市都出现了“淘宝村”,首次实现全覆盖,其中金华、温州56个,并列全国第一,台州、杭州、嘉兴均入围全国前十。据统计, 280个“淘宝村”中,从事电商及相关行业达18.5万人,占所在村人口总数的近30%,共开设网店32969家,全年销售额达251.94亿元,村均网络销售额7200万元,店均销售额76万元。根据阿里研究院数据显示,2015年义乌在全国25个淘宝村集群中名列第一,是全国网上创业最活跃的县级市,内贸网商密度、零售网商密度、网购消费者密度三项指标在全国县(市)中均排名第一。目前,义乌作为国家统计局批复的首个国家级县域电子商务大数据应用统计试点,编制了全球首个区域电商发展指数,这有利于进一步集聚全球电子商务资源,为义乌增添了又一张绚丽夺目的“名片”。





图 2-2-1 2015年浙江省各地市淘宝镇淘宝村分布






 

































(五)配套支撑渐成体系。 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实施以来,农村电商支撑配套建设加快。2015年底浙江省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共入驻企业620家。依托省级平台,全省新建29个县级公共服务中心,3688个村级服务点,分别同比增长96.7%和82.1%。其中,280个淘宝村已建成农村电商公共仓储中心48个,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中心101个。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公共服务体系,为我省农村开展电子商务提供了完善的信息、交易、结算、运输等全程电子商务服务。



二、浙江省农村电子商务存在的问题



(一)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低。 随着农村分工的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全省农村经营主体呈现多元化,但组织的系统化程度较低。这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为基础的农业生产经营体制有关。作为农业生产和经营主体的农户,数量众多但分散化。大量农户自产自销,农户以个体力量进入市场,组织化程度低,导致在农产品等交易谈判中始终处于劣势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重要的组织机构,虽然提高了农户的组织化程度,但目前规模尚小,层次低,市场覆盖率不高,同时,受到资金、技术和人才等因素的限制,农民专业合作社难以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的全面指导和技术支持。这种小生产方式、小规模经营无法形成规模效应,阻碍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



(二)农村冷链物流技术相对滞后。 由于我省农村地区多山地、丘陵等地形,村落分散不集中,快递直接配送到村里成本高,部分地区公共仓储配套落后制约了当地电商发展水平。此外,由于我国仅有10%左右的生鲜农产品纳入冷链系统,与发达国家80%-90%生鲜农产品进入冷链系统形成巨大差距。加之农产品的生鲜冷链技术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物流模式还有待探索,部分农产品批发市场、配送中心等重要物流节点缺乏必要的冷藏保鲜设施,导致农产品全程冷链的比例较低,果蔬的冷藏运输率仅为15%,在运输过程中出现严重损耗。



(三)农产品标准化程度不高。 2015年,全省颁布的8个电商标准中,仅1个《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点)管理与服务规范》涉及农村电子商务,在农产品质量、包装、物流、专业人才、涉农平台管理等方面标准不够完善,致使农产品品质难以保障、很多不符合标准的劣质产品轻易流入电子商务交易市场。农产品标准化的欠缺,严重影响了农村电商有序、规范开展。



三、浙江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展望



(一)总量平稳增长,增幅相对稳定。 近年来,随着“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等项目的全面实施,农村电子商务呈现爆炸式发展趋势。特别是农村地区的消费潜力得到快速释放。未来几年,农村电子商务将会进一步普及至交通、通讯等相对落后的偏远地区,农村电子商务将继续保持近几年来的发展势头。同时,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将进一步推动县域和乡镇企业、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触网。因此,农村电子商务将仍有巨大发展空间。



(二)打通城乡通道,力推农产进城。 目前,大多数县域依靠已有的基础在“工业品下乡”的路上走得比较远,但是在挖掘农村资源,激活农村消费潜力,实现“农产品进城”的路上前进得比较慢。很多时候问题主要还是出现在仓储、物流以及配送。随着全省大力推进“电子商务进万村”工程的建设以及不断优化农村电商发展环境,“农产品上行”将是今后农村电商工作的重中之重,各个县域应当积极推动农村优势资源更好地卖出去。



(三)创新发展模式,促进多元发展。 当前,农村电子商务基本处于“开店-卖货”形式,模式较为单一。未来,农村电子商务将呈现多元模式发展,发展农家生活体验、民宿旅游、农家乐餐饮、果蔬采摘等O2O模式。同时,通过地方上整合资源、统一形象包装、统一质量标准、建立产品溯源等形式,大力推动电子商务线上品牌建设。






 
















(电商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