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制定出台《浙江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活动指导意见》

12.07.2016  09:07
  为深入贯彻落实2015年度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会议和2016年全国交通运输工作会议提出的“提升基础设施品质,推行现代工程管理,开展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质量提升行动,努力打造‘品质工程’”的具体部署和要求,高标准推进现代交通五大建设,构建四大交通走廊,着力提升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品质,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督管理局在前期广泛调研的基础上,结合交通运输部关于“品质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代厅制定出台了《浙江省公路水运“品质工程”建设活动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据悉浙江省是全国较早出台“品质工程”建设意见的省份。
  《指导意见》为全省开展“品质工程”建设活动提供了行动指南和基本遵循。按照交通运输部打造“品质工程”的新理念,以“建好、管好、护好、营运好”、实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耐久、舒适美观、生态和谐、服务优质”为全省“品质工程”建设的总体指导思想,总体目标是通过打造品质工程实现五个方面的提升:“工程建设理念和从业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标准化和精细化设计理念进一步增强;施工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营运项目环境整洁、景观优美、服务优质、管理有序;生态工程建设进一步强化”。
  为保障品质工程建设活动的顺利推进,浙江省将组织开展三大主题活动:一是推进设计标准化和精细化专项行动。充分发挥设计的龙头作用,为全面提升工程品质奠定基础;二是深化施工标准化专项行动。全面推广“三集中”施工要求,推广成熟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法,提高项目集约化、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施工控制水平;三是强化质量通病和管理问题治理专项行动。通过质量通病和管理问题治理,营运公路路面完好率、乘车舒适度、行车安全性及路域环境景观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航道的通航能力、环境景观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全省范围的品质工程建设活动将确保“过程全覆盖”和“项目全覆盖”两个全覆盖,从建管养运到高速公路、国省道公路、水运工程进行全覆盖。《指导意见》还明确了活动的总体活动步骤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运营项目管理单位的具体工作要求,并选择了乐清湾大桥、宁波-舟山港梅山保税港区6#-10#集装箱码头工程、沪杭高速公路等一批公路水运项目作为设计标准化、施工标准化、营运管理、通病治理的示范项目,以点带面,推动全省品质工程建设活动的全面开展。(浙江省交通工程监管局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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