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浙江省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的通知

02.03.2015  16:39

各市体育局、国家统计局各市调查队:
  为全面系统了解我省公民参加体育锻炼的基本情况和群众体育发展状况,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根据《全民健身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体育总局的部署,决定在全省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通过对6-19岁儿童青少年和20岁及以上城乡居民进行调查,获得能够反映全省全民健身活动状况的最新数据,系统掌握和分析研究国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行为,为科学决策特别是《全民健身计划》的总结评估和研究制定提供数据支持,为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和提高国民健康水平提供决策参考。
  二、组织实施
  本次调查由体育部门和统计部门共同开展,调查工作由国家统计局各市调查队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市、区)调查队(统计局)协同做好调查工作。详见《2015年浙江省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方案》。
  三、调查范围与调查方法
  本次调查涵盖全省11个设区市,每个设区市抽选市本级3个城区和3个县(市)为样本单位。对6周岁及以上的城乡居民个体体育健身活动状况进行调查。
  调查采用入户访问的方式进行,每市按性别、年龄、城乡分为40个组,每组抽取35人,样本量为1400人,全省共15400人(详见附件:《2015年浙江省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工作方案》调查方法部分)。
  四、调查内容
  详见2015年浙江省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表。调查问卷由省里统一印发。
  五、工作进度
  本次调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2015年2月—3月工作筹备阶段。进行调查方案和工作手册编制,调查内容设计、技术培训、组建调查工作组、培训调查人员等工作;
  (二)2015年3月—4月数据采集阶段。进行入户调查、检查督导、整理上报数据等工作;
  (三)2015年5月—7月数据公布、总结阶段。对数据进行审核录入、统计处理、撰写调查公报及召开新闻发布会和工作总结会等。
  六、经费安排
  为保证本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省级安排专项经费用于完成数据采集任务。不足部分由各市和承担任务的县(市、区)支持安排。
  七、有关要求
  (一)各市要高度重视此次调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协调配合,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各项措施,严格时间进度,确保调查质量。
  (二)本次抽样方案中各设区市所确定的抽中县(市、区),是在综合考虑诸多因素论证后确定的,各地应按此进行抽样准备,原则上不再变动。
  (三)拟于2015年3月在杭州举办2015年浙江省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培训班,对此项工作进行详细的布置和技术培训。培训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浙江省体育局 国家统计局浙江调查总队
2015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