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两会于1月20日21日相继开幕

19.01.2015  14:11
  1月18日,浙江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和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会议安排,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将于1月21日在杭开幕;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将于1月20日在杭开幕。
  除常规议程外,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将审议《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等。本次大会将在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安排作《浙江省社会养老服务促进条例(草案)》的说明,之后穿插安排两轮次的审议,并在会前的代表团全体会议上,专门安排各代表团负责人介绍法规草案的有关情况,并就相关审议工作提出要求。
  由省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制定地方性法规,在我省近三届以来,尚属首次。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宋建勋说,这样做有利于人大代表充分地发表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在立法中主体作用,使这个法规更好地体现科学性、民主性,体现代表意志和人民意愿。
  与往年不同,省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的界别联组讨论将首次邀请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首次在全体会议期间举办“浙江政协·民生论坛”,专题讨论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专门安排一个单位时间讨论两院报告,而且邀请两院自定负责人到34个界别组听取意见……以上种种,都是贯彻落实省委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和推进协商民主、回应群众关切的实际行动。
  省政协还新推出了“浙江政协”APP,全会期间开辟“全会信息服务站”,为全体委员、列席人员和会议秘书处工作人员提供各类文件资料的电子阅文服务,减少纸质材料的发放。(本站编辑 刘娟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