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特色小镇考评有点严 季度通报和年底考核都要有

24.06.2015  18:52

  浙江在线杭州6月24日快讯(浙江在线记者/吴振宇 陈铖 编辑/马丽红) 记者从今天在杭举行的全省特色小镇规划工作现场推进会上获悉,浙江省有关部门目前创新和加强特色小镇的统计监测体系,争取在今年三季度开始正式实行季度通报制度。

  同时,针对特色小镇建设的考评体系也将加快研究出台,对特色小镇开展年度考核,从而确保“季度有通报,年底亮成效。”

  今年6月1日,浙江出台《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名单的通知》,37个特色小镇列入第一批省级创建名单。

  根据省政府的相关政策措施,特色小镇只有在年度考核合格或验收命名后,才能获得土地和财政方面支持。土地要素方面,对如期完成年度规划目标任务的,省里按实际使用指标的50%或60%给予配套奖励,对3年内未达到规划目标任务的,加倍倒扣省奖励的用地指标;财政方面,特色小镇在创建期间及验收命名后,其规划空间范围内的新增财政收入上交省财政部分,前3年全额返还、后2年返还一半给当地财政。

  此外,浙江省将鼓励和支持特色小镇开展各类改革创新实验和试点,要素市场化配置“四张清单一张网”、PPP融资模式改革等都要在特色小镇推广和延伸,努力把特色小镇打造为浙江的综合改革试验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