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开庭

01.06.2015  12:24
利用“审务云”平台深化“浙江法院互联网+审判”   “双方当事人是否能听清、看清法庭和对方的声音、画面?”5月28日,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案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开庭。

  余杭法院作为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试点法院,主审网上交易纠纷。原告在“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网页界面点击“我要起诉”,注册登录后就可在线提交起诉状、网上立案缴费。网上法庭自动提取电子商务平台的当事人身份信息、网上交易过程及各类表单数据,并利用独立第三方的技术平台,对全部数据进行保全固定,法院在线完成送达和开庭。

  浙江作为全国电子商务发达地区,拥有阿里巴巴、支付宝、淘宝、天猫、网易等众多知名电商企业,涉电子商务纠纷多发频发。为顺应互联网和电子商务发展需求,推进网上争议诉前多元化解,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主导建设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并确定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滨江区人民法院、余杭区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试点,分别审理网络支付纠纷、著作权纠纷、网上交易纠纷及其上诉案件。

  这起产品责任纠纷网上开庭标志着“浙江法院互联网+审判”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正式启动。起诉、开庭、送达等民事诉讼程序均能在线操作。

  浙江高院院长齐奇认为,充分运用在线争议证据,开展网上调解、裁判的便捷优势,探索推进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建设,契合电子商务与司法的跨境、跨行政区划发展,有利于规范电子商务交易行为,维护电子商务的法治秩序和诚信环境,体现了国家法治的全覆盖,体现了法治浙江的先行先试,体现了诉讼便利,既便民惠民,又便利法官办案。

  浙江高院副院长林一介绍,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将打造成一站式司法服务平台,整合诉前调解、委托鉴定、民事诉讼等司法活动,任何人只要登录“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网页,就可以通过相关链接找到相应的司法服务。比如诉前调解,不仅在诉讼中会有给予选择诉前调解的机会,诉讼前当事人也可以径行选择调解服务,并提供有关调解员的介绍以及相关当事人的用户体验供选择参考。

  余杭法院是天猫公司注册地,去年审理电子商务纠纷511件,今年1至5月已收案514件。

  据了解,网上法庭是浙江高院搭建在“审务云”平台的司法服务新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