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2015年以来“拍蝇打虎”2116人次

21.06.2016  19:03

  中新网杭州6月20日电(见习记者 章天启)20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通报了2015年以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情况,记者了解到,自2015年来,浙江检察机关“拍蝇打虎”共2116人次。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金连山表示:“2015年以来,浙江省检察机关加强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加大预防工作力度,反腐败取得了新的成效。”

  “浙江检察机关坚持把办案重点放在查处大案要案上。”金连山表示,2015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贪污贿赂20万元以上案件727件,占立案数的44.22%,其中100万元以上案件209件,占12.7%,包括1000万元以上案件16件,挽回经济损失2亿多元;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190件,占40.25%。立案查办领导干部职务犯罪要案186人,其中中央交办的部级干部3人,厅级干部16人,处级干部167人。

  典型案件有:江苏省委原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杨卫泽受贿案,该案由浙江省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已提起公诉;浙江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胡本亮受贿案,该案由浙江衢州市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已提起公诉;浙江宁波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长洪嘉祥,该案由浙江绍兴市检察院立案侦查,起诉后已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

  “同时,浙江检察机关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着力查办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金连山表示,2015年以来浙江检察机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案件1194件1409人,其中贪污贿赂类案件998件1151人,涉案金额50万元以上案件有277件,占23.2%。渎职侵权类案件281件355人,包括重特大案件125件149人,占44.48%。涉嫌犯罪人员中有基层乡镇干部218名、村干部464名。

  据悉,检察机关重点查办了群众反映强烈的征地拆迁、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食品安全等民生领域发生的案件,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类案件336件382人,占33.2%;查办侵害农民利益、破坏新农村建设的贪污贿赂类案件197件241人,占20.9%。

  如浙江温州市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立案查办了苍南县政协副主席、原教育局长梁峰受贿案。经查,梁峰在担任苍南县教育局局长期间,利用审批教育培训机构、教师工作调动、办理停薪留职、职务提拔等职权,收受贿赂130余万元。浙江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查办了杭州南山陵园管理处主任罗齐本受贿案。经查,罗齐本在担任杭州殡仪馆主任期间,利用职权收受或索要物业承租人、殡葬用品供应商、火化间建造工程承包方贿赂60余万元。上述人员均已被提起公诉。

  金连山表示,职务犯罪查办和预防工作承担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服务发展的多元使命。浙江省检察机关将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和深入反腐败的要求,继续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的查办,对腐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的源头预防和治理;立足于依法反腐、用法防腐,着眼于更好保障服务经济社会的发展,加强职务犯罪侦查和预防工作的能力建设,提升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