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开展“三调”百日攻坚行动

20.02.2019  20:01

记者从2月20日召开的浙江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推进会获悉,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决定开展以“保证调查进度,保证成果质量”为主题的第三次国土调查百日攻坚行动,要求全省上下合心合力,攻坚克难,坚决打赢“三调”这场硬仗。

2019年2月20日,浙江省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推进会在杭州召开。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黄志平出席会议并讲话。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盛乐山主持会议并讲话。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副巡视员徐焕凤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目前全省市县机构改革还未完全到位,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力度不减的要求担负起“三调”组织领导责任。同时,要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联动协同配合机制,发挥好乡镇国土资源所作用,齐心协力做好“三调”工作。

会议强调,各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要求,科学、规范地开展“三调”工作,查清国土资源现状,完成内业处理、外业调查与举证、数据整理与建库、成果汇总等国土调查工作。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县级开展“三调”工作,对县级上报的国土调查成果,开展成果完整性、规范性检查,地类一致性核查,数据库质量检查等工作。


调查的首要责任人是项目承担单位,是具体调查人员。为此,会议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调查项目承担单位增加懂调查、会调查、能调查的人员,投入到“三调”攻坚战;要倒排工期时间表,列出流程图,落实到具体责任人;要统筹利用技术装备、软硬件等,为“三调”推进提供充足的物质保障;要充分利用先进的调查手段,创新调查技术方法,提高工作效率;要建立严格的质量管控机制,建立成果质量回溯机制,把调查质量保障责任落实到每位调查人员和首位质检人员身上。

据了解,为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将建立月计划、周通报制度,对调查工作组织不力、进度较慢、成果质量较差、整改不力的县(市、区),以及县级成果把关不严、核查工作不到位的市进行督查督导,督促地方认真完成“三调”;从源头上加强对调查成果质量控制,严格执行自检、互检、专检的检查制度,落实质量保障措施,做到环环检查,层层把关,实现调查进度和成果质量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