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将在全省高校 建立创业学院

31.08.2015  12:49

浙江将在全省高校 建立创业学院

到后年在校生达十万

浙江省教育厅于日前印发了《关于积极推进高校建设创业学院的意见》。

意见》提出,2016年3月底前,全省普通高校(含独立学院)除公安类等特殊类型高校外,普遍建立创业学院,并完善相应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同时,选择若干所开展创新创业教育意愿强烈且具有较好条件的院校进行专科“2+1”、本科“3+1”(2年或3年分散在各学院,1年集中到创业学院)或专业硕士“4+2”(4年本科,2年专业硕士进创业学院)进行新型创新创业骨干人才培养。

2016年下半年将试点扩大到15所左右高校。到2017年,全省建设30所左右示范性创业学院,形成10万人左右在校生规模。

近年来,我省高校积极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对人才的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多形式开展创新创业教育,积累了一定经验,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各方面要求,也还存在不少差距。

意见》对全省各个高校建设创业学院提出意见要求,要求高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以培养学生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为目标,全面系统地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践,着力培养、培育具有企业家精神与创业能力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和优秀创新创业团队。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武怡晗 记者 张晨        编辑: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