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下半年以来 浙江公安追究执法过错责任4397人次

03.12.2015  08:17

严防冤假错案

昨天,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听取了省高院、省检察院依法履职公正司法问题整改报告,听取了省公安厅、省司法厅依法履职公正执法问题整改报告。

省高院负责人介绍,对定罪证据不足的案件,全省法院系统坚决不作出“留有余地”的判决,1-10月公诉案件3名被告人被依法宣告无罪,裁定准予检察机关撤回起诉案件98件。

同时,借助“互联网+”首创了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推出涉侨网络法庭、远程视频庭审、浙江法院律师服务平台等,方便诉讼。

省检察院重点推进客观性证据审查模式改革,针对以往刑事案件过于倚重口供导致错案隐患的弊端,要求在批捕、起诉工作中以物证、书证等客观性证据为核心构建案件证据体系。

此外,他们推行询问笔录、亲笔供词、录音录像、悔过书“四证同步”制度,录音录像和笔录记载内容不符的,问责相关人员。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排除非法证据案件36件,有9人因此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省公安厅执行办案积分制,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能获得高积分,办差案倒扣分。今年前三季度,全省抓获刑事作案成员9.3万人,同比上升2.58%。

全省公安机关还严格落实防止冤假错案33项工作制度,仅上半年就组织评查刑事、行政案件1.1万余件,检查涉案人员1万余人次,抽查警情1.6万余件。去年下半年以来,共追究执法过错责任4397人次,其中辞退民警4人,免职3人,770人被通报批评。

省司法厅探索形成县乡村三级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帮扶体系;建立793个社区矫正学习教育和劳动矫治基地,开展法制教育、技能培训等;对社区服刑人员实行学分制、积分制模式,开展分类教育。

目前,全省一共设有39318个社区矫正小组,46143名志愿者参与矫正。浙江省社区服刑人员脱管率为0.01%,再犯罪率为0.07%,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相关新闻

浙江县级以上城市 2030年都要有备用水源

昨天,省政府向本次会议提交了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题书面询问的答复报告。

报告显示,舟山大陆引水三期工程预计明年开工建设;嘉兴市已与湖州市签订太湖引水工程备忘录,有关水文情势及水环境影响专题研究也已进入专家审查阶段。

目前,全省70个县级以上城市中,衢州市区、台州市区及富阳、建德、淳安、奉化、泰顺、文成、新昌、浦江、磐安、开化、嵊泗、临海、三门、缙云、遂昌、松阳、景宁、青田等20个还没有备用水源。

省政府将加大备用水源建设力度,到2020年,将实现除建德、淳安以外的其他县级以上城市备用水源全覆盖;到2030年,实现所有县级以上城市备用水源全覆盖。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见习记者 潘杰        编辑:高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