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登记住宿信息 浙江公安依《反恐法》处罚5家单位

04.06.2016  17:30

   浙江在线6月4日讯(浙江日报记者廖小清通讯员赵军) 反恐法》离普通百姓并不遥远,它与公众密切相关。记者6月3日从省公安厅了解到,《反恐法》自今年1月实施以来,全省公安部门已对5家拒不整改相关问题的单位,依据《反恐法》进行了处罚,督促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公共安全水平。

  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的信息,是宾馆的责任与义务。然而今年5月下旬,警方检查时发现绍兴柯桥区一家商务宾馆没有执行好这一规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实施了20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随后,警方又进一步督促该宾馆整改,但是该宾馆仍然不履行主体责任,再次被发现存在实际住宿旅客与登记信息不符的情况。为此,柯桥区公安局依据《反恐法》对该宾馆和当日值班经理,分别处以20万元和1万元的行政处罚。

  “过去,由于这类违法行为的违法成本低,有些单位不把处罚当回事,不仅影响警方执法的震慑力和成效,还不利于公共安全管理。现在,对拒不整改的,则可以依据《反恐法》进行处罚,倒逼相关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公共安全环境。”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说。同时,警方在处罚时也坚持解决问题至上和人性化执法原则,主要对违法行为被发现两次及以上仍不整改的对象才依据《反恐法》处罚,一般的违法行为仍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规处理。

  据介绍,这5起依据《反恐法》处理的案件中,有3起发生在宾馆,客运站和液化气贮罐站各1起。

(本文来源: 浙江在线     责任编辑:林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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