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公安今年抓获70名外逃人员 追回赃款赃物价值3.39亿元
浙江在线10月22日讯(浙江在线 记者/刘永拓 通讯员/吴亮辉 胡佳平) 犯罪嫌疑人就算逃出国门,最终的下场还是被抓回国内,接受法律制裁。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公安厅获悉,截至10月22日,全省公安机关通过“猎狐2015”专项行动,从国外抓获70名外逃人员,其中协助检察机关缉捕职务犯罪境外逃犯8名。
龙游人胡某某,原来在某集团公司担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职务。2013年4月,他以集团下属公司需要流动资金为名,虚构贸易事实、伪造合同,从上海浦东银行衢州支行骗取400万元贷款。钱一到手,他就连同对公账户上的其他钱款全部转入自己的个人银行账户,共计达人民币约768万元。
当月底,胡某某从香港潜逃至塞浦路斯,后辗转逃往希腊,意图逃避法律制裁。然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去年11月23日,胡某某在希腊雅典机场被希腊警方依法扣留,公安部立即启动引渡程序。
因为证据确凿,希腊法庭审判同意将胡某某引渡回国。今年4月9日,他被抓回国内,成了浙江“猎狐2015”行动首次通过引渡方式抓回的境外逃犯。
外逃嫌疑人被成功引渡回国,让办案人员振奋,但也不是所有外逃人员都能成功引渡。浙江省经侦总队总队长蔄牛介绍,我省外逃的人员数量较多,但是与我国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和地区不到40个,很多不能引渡。
蔄牛说,一部分外逃人员是通过国际警务合作抓回来的。全球200多个国家和地区是国际刑警组织的成员,只要证据确凿就能请外国执法机关协助抓捕嫌疑人,并遣返回国。浙江女巨贪杨秀珠的胞弟杨进军就是过这种方式被遣返回国的,而杨秀珠本人也在美国受审,走遣返回国的程序。
此外,浙江公安机关还通过废止外逃人员的证件、发布红色通缉令等方式挤压他们在国外的活动空间,迫使其回国投案。截至目前,全省已有33名在逃境外经济犯罪嫌疑人主动回国投案。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王海仁今天介绍,全省公安机关追逃与追赃并重,尽最大努力追缴境外逃犯涉案赃款赃物。今年截至目前,共追回赃款赃物折价3.3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