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严守耕保“红线”不放松

26.06.2016  22:47

  “6·25”第26个全国土地日来临之际,记者从浙江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近年来,浙江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加强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实施藏粮于地战略,采取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加强管控性保护、实施激励性保护、推进建设性保护,牢牢守住耕地红线。

  一是加强管控性保护,通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强化用途管制、落实耕保共同责任等措施,加强耕地保护。2015年以来,浙江省共划定永久基本农田2566万亩,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1002万亩;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地用地,突出规划的硬约束,把好建设项目预审关、选址关;严格建设占用耕地审批,引导建设项目避开永久基本农田,多用存量建设用地和非耕地。

  二是实施激励性保护,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2009年以来,浙江省在部分市、县开展耕地保护补偿机制试点工作。今年3月,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全面建立耕地保护补偿机制的通知》,对各地的永久基本农田耕保补偿资金进行补助。省级财政每年给予每亩30元的补助资金,市、县(市、区)各自确定具体补偿标准,最低补偿标准不得低于省补助标准。

  三是推进建设性保护,加大耕地垦造、土地整治力度,稳定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2008年,浙江实施“百万造地保障工程”,2013年实施“812土地整治工程”。8年来,全省通过低丘缓坡开发、滩涂围垦造地、农村建设用地复垦、土地整理等途径,累计新增耕地161.2万亩,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1050.2万亩,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40.9万亩。今年,浙江启动“611耕地保护工程”,即到2020年底,全省力争完成垦造耕地60万亩,提升耕地质量面积1000万亩,完成农村土地综合整治10万亩。此外,浙江还开展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剥离再利用工作,全省开展耕作层剥离的建设用地约5万亩,剥离耕作层土壤1000多万立方米。(转载自:中国国土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