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南浔开展危化品经营企业定向抽查工作

01.09.2016  14:36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做好2016年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通知》及省工商局《关于做好2016年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的补充通知》的相关要求,南浔自7月27日至8月15日对辖区内87家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的行政许可信息公示情况开展了定向抽查。为确保抽查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专门制定抽查工作指南和相关配套文书,规范抽查内容和流程,合理组织调配抽查人员,通过“比、核、抄”切实完成了此次定向抽查。抽查发现,1家企业已办理注销手续,27家企业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2014年10月1日之后取得有效许可的企业均公示正常。

一是“”监管数据。 完善监管数据采集,与安监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通过对全区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信息的共享,对安监局提供的抽查对象的行政许可信息与准入系统中数据逐一比对,责令已取得有效许可证但经营范围中许可证过期的经营单位进行变更;责令许可证已过期但尚未取得有效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核减经营范围或办理有效许可证;责令安监部门提供的已不从事危化品经的单位核减相关经营范围。

      二是“”公示信息。 对87家危化品经营企业开展以实地核查为主,书面检查、网络监测为辅的多种核查方式,重点核查企业许可证是否有效、与营业执照核准经营范围是否一致、是否及时公示行政许可信息等情况,特别是对2014年10月1日至检查之日存在经营范围中涉及的行政审批许可事项发生取得、变更、延续情形的企业公示的许可信息的真实性进行核查。抽查结束后,及时将企业抽查结果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三是“”相关部门。 结合全省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延伸监管触角,切实履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的监管职责,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明确部门监管职能分工,对抽查中发现的湖州南浔嘉诚油漆商行等27家经营单位所持有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已到期的情况,及时告安监部门,由安监部门依法监管,配合做好后续执照变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