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南浔出台十项服务举措助推小微企业新发展

29.03.2016  17:55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关于积极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在助推小微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湖州市南浔区局近期制定出台了十项服务举措,促进小微企业市场竞争力提升,规范小微企业经营行为,释放小微企业发展潜力。

  全面推广工商登记电子化。 鼓励小微企业名称使用各类新兴行业用语,支持小微企业通过企业名称自助查重申报系统办理名称登记。在特色小镇全程电子化登记试点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全面推广工商注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市场主体网上设立登记全流程电子化。

  开展小微企业简易注销改革。 探索实行小微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对南浔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的小微企业实行简易注销登记,统一简易注销登记操作流程,简化注销程序,倡导企业诚实守信意识,引导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避免利用简易注销恶意逃避债务等情况出现,有效减少区内“僵尸企业”。

  规范小微企业信息公示。 指导小微企业开展规范化年报和即时信息公示工作,积极推动工商、质监、人社、税务、财政、银行等有关单位在工商注册登记、行政许可、税收缴纳、社保缴费、信用贷款等信息方面实现互联互通,加强小微企业信用监管,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小微企业实行信用约束。探索实施事中事后监管,强化信用监管体系建设,为小微企业创造更加宽松、平等、便利的准入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推进商标品牌培育发展。 进一步细化品牌培育发展规划,构建创牌梯队,排出一批基本具备条件、发展后劲足、前景好的小微企业,分层次抓好商标培育发展工作,建立扩大争创品牌企业的后备队伍。对参与申报认定驰名、著名和知名商标的小微企业主动予以指导,帮助企业准备资料,加强申报培训辅导,对申报过程进行全程跟踪服务。指导具有品牌优势的驰、著名商标企业将商标价值的运用从直接的商品(服务)销售拓展到全方位的市场化应用,拓展商标运用空间,实现商标价值最大化。

  精准服务小微企业“双对接”。 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服务平台作用,以小微企业创新发展需求为导向,着力搭建供需信息共享平台,促进跨行业跨领域产业链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实现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建立社会化、专业化、精准化的“双对接”服务机制,通过组织企业参加展会,开展培训、座谈、行业研讨等活动,引导小微企业积极主动运用现代科技和现代金融的支撑加快转型升级、增强核心竞争力。

  指导小微企业开展标准化备案建设。 指导帮扶小微企业做好产品标准执行登记和标准备案工作。通过分类指导、技术规范、严格把关,全力支持企业标准化建设,助其提升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免费为小微企业提供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查询和下载服务,并结合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增强企业标准化意识。宣传指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标准,做好相关企业执行标准的动态管理,掌握企业执行标准的状况,积极引导企业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

  全面提高小微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 围绕低碳经济发展模式,鼓励、引导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节能和低碳产品认证等自愿性认证工作,普及推广小微企业开展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小微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

  引导小微企业落实能源升级环保改造。 结合南浔区小木业等产业结构特点,引导和帮扶小微企业快速完成能源升级改造,为中小企业提供从计划阶段的新能源选择、锅炉选型到施工阶段的施工告知、安全施工再到使用阶段使用登记、监督检验的全流程的技术咨询、政策解答,帮助中小企业尽快实现能源升级,满足环保要求。

  加强小微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开展小微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上门培训指导服务,定期对企业特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简化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办证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在办证资料齐全基础上,允许企业电话申请叉车检验服务,对检验合格的叉车直接进行现场上牌。

  规范指导食品药品领域小微企业经营行为。 积极推行食品药品领域行政指导,侧重事前提醒,减少企业过失性违法。加强前期规划和审核,指导小微企业提升硬件设施和管理水平,着力规范食品药品经营行为,增强小微企业法律意识、食品药品安全意识。结合省七大重点产业目录,将健康产业小微企业列入重点监管范畴,开展分类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