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纪委派驻45个机构 监督138个市直部门和单位

12.11.2014  09:53

  杭州市纪委监察局“廉洁杭州”微信发布消息,杭州昨天下午召开了全面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会议。市纪委监察局近日制定出台《杭州市纪委派驻机构履职工作办法(试行)》。今后,将通过具体明晰的制度推动派驻机构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

  共派驻34个纪检监察组11个纪检组

  杭州市委9月15日已下发《关于全面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市纪委监察局统一派驻11个纪检组和34个纪检监察组,实现对全市市直部门和单位派驻监督的全覆盖。

  为什么要派驻全覆盖?

  这是全面推进市纪委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是强化同级监督的有效手段。其性质是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重大改革,是从体制机制上切实解决党内监督中存在问题的重大举措,是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手段。

  新方案共派驻34个纪检监察组、11个纪检组(对符合党章、行政监察法及有关规定适用范围的部门和单位,设置派驻纪检监察组;对符合党章适用范围但不属于行政监察法及有关规定适用范围的,设置派驻纪检组),实现对全市138个市直部门和单位的派驻监督全覆盖,切实解决派驻监督的“盲区”和“死角”。

  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排名,位于相同资历的班子成员之前。

   派驻机构做什么?

  监督人、钱和权

  派驻形式分两种——

  单独派驻(32个):针对系统较大、人员较多、财权事权较为集中、执纪监督任务较重的政府工作部门,以及政府重要建设发展平台。

  归口派驻(13个):针对财权事权相对较小、人员相对较少、不具备单独派驻条件的部门。

  派驻机构将监督驻在单位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作为主要任务;督促和协助驻在单位和归口监督单位领导班子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驻在单位和归口监督单位“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情况。

  今年1至6月,杭州全市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共立案16件,处分16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912次,提出意见建议380条,党委采纳261条;开展提醒谈话692次。  记者 魏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