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县启动防台风IV级应急响应

19.08.2015  19:15

 

【本站8月19日讯】据气象部门报告,今年第15号强台风“天鹅”19日5时中心位于洞头东南方向约1356公里的洋面上,中心气压94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5级(50米/秒),预计“天鹅”将以每小时20公里的速度向偏西方向移动,强度将有所增强,并逐渐向台湾东部沿海靠近。受其影响,从22日上午开始洞头县沿海海面风力将逐渐加大到8~9级,23-24日风力继续增大至9~12级;东海东南部海域22日风力逐渐加大到8-10级,23-24日风力继续增大到13~15级。

 

根据《洞头县防台风应急预案》规定,洞头县防指决定,自8月19日10时起启动防台风Ⅳ级应急响应,并要求切实做好防御工作。

 

一是要切实加强防台应急值守。各街道(乡镇)、各有关单位防汛防台责任人要按照预案要求,及时进岗到位,认真部署落实各项防台措施。防汛、气象、海洋、水文等部门要密切关注台风动向,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向县防指、成员单位和社会公众发布台风动态和预警信息。

 

二是要提前做好海上防台各项工作。海洋、海事等部门要提前做好无动力船舶、施工船舶、渔船等安全避风工作;做好海岛旅游,特别是驴友海岛探险旅游的安全监管工作,防止发生意外;同时根据台风发展变化情况,适时停运涉海客运、旅游、交通船只。严格按照度汛方案要求,落实涉海在建工程的防台措施,确保安全。

 

三是要加强水库山塘的安全监管。要严格执行经批准的水库控制运用计划和“病库限蓄、险库放空”制度,超汛限水位的水库要及时将水位降至汛限以下。同时要落实水库山塘的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巡查责任人要及时进岗到位,加强巡查观测,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和上报。

 

四是要加强隐患排查和水毁工程修复。各街道(乡镇)、各有关单位要组织对水库山塘、地质灾害、危旧房、电力电信设施、城市排涝设施、旅游景点、渔家乐,尤其是受13号台风袭击受损部位、受损工程等防台重点进行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严格落实防台保安措施。同时要抓紧组织抢修水毁工程,特别是对防汛防台安全构成较大隐患、涉及到群众安全的地方必须立即进行抢修,对一时还无法完成的,要立即落实应急度汛措施。

 

五是要加强防台工作宣传。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要及时向社会公众告知台风动向,营造全社会共同防台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