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头区出台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

17.12.2018  16:51

【本站12月17日讯】为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城乡供水一体化长效管理体系,促进居民饮用水达标提标,近日,洞头区编制完成《温州市洞头区全面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重点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供水管理体制。明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为全区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加强对供水经营单位区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的监督指导,并督促其积极研究制定长效、规范、专业的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控管理,努力提升供水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供水设施维养。加强综合行政执法、住建部门和各街道乡镇之间的协作配合,共同做好全区供水管网优化完善和日常维修养护工作。督促区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因地制宜做好制水工艺改造,完善大门、鹿西自来水厂水处理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切实提高供水信息化水平。

三是优化供水水价机制。遵循“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进一步健全完善全区水价机制,深入推广和完善阶梯水价政策,运用价格杠杆促进居民节约用水,重点做好大门镇、鹿西乡和区水务发展有限公司等区域水价优化调整工作。同时,督促区水务发展有限公司要加强全区水费收缴管理,完善制度建设,切实提高水费收缴效率。

四是强化供水水质监测。建立健全全区饮水安全监测体系,统筹优化卫生、环保、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水质检测资源。其中卫生计生局做好农村生活饮用水的定期监测工作,建立定期会商机制,通报水质状况,对供水水质不符合饮用水卫生标准的,依法进行查处;环保局加强水源地的保护管理和水质监测,切实落实生态补偿制度,有效保障水源地水质安全;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供水企业水质检测能力建设,规范开展日常监测工作。

五是加强饮水安全宣传。利用网络、新闻等各种媒体积极筹办宣传活动,同时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卫生、水利等各部门优势,加强协作配合,开展形式多样的饮水卫生和节水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