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顺县出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

21.08.2015  09:43

  为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保障广大群众基本文化权益,日前,泰顺县根据省市要求,出台了《泰顺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实施意见(2015-2017)》(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泰顺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对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各项具体任务进行说明,并一一落实责任单位,还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队伍建设以及建立制度体系方面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为推进该县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据悉,该《实施意见》是以列入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重点县为契机,按照《浙江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要求制定,共分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评价阶段、总结阶段等四个阶段进行。泰顺县将通过两年的努力,在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群众文化活动开展、文化资源整合和开发以及泰顺特色文化的塑造上实现新的突破,基本建成城乡一体、区域均衡、人群均等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