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宁市“三注重”早谋划早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

17.05.2016  15:16

 

为认真组织好201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海宁市以安委办名义出台《关于扎实开展2016年海宁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围绕“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主题,提前部署谋划 “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着力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一、注重责任落实。海宁市安委办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活动组织机构,及早制定活动方案、落实活动经费,建立健全活动工作协调机制,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把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推动法规政策落实、传播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全民安全素质、防范事故发生的有力手段,紧扣主题、因地制宜、多管齐下,面向全社会开展有声势的安全生产宣传活动。 二、注重内容创新。活动过程中,除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咨询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生产宣传培训等常规性的活动外,根据海宁市的特点,注重创新,建立了海宁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市各相关单位参观海宁市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基地;组织海宁市人大代表视察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市开展海宁市安全生产“双十佳”(十佳安监员、十佳安全员)评选活动,在 “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上表彰安全生产“双十佳”。同时既发挥传统媒体优势,在主流媒体及新媒体开辟“安全生产月”宣传专栏,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片,积极发挥思想引领、舆论推动、知识传播和警示教育作用,强化正面导向、传播正能量;又发挥新媒体联动作用,通过“海宁安监”微信公众号,开展安全知识微信有奖竞答活动。 三、注重沟通交流。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紧扣查补安全生产领域短板,通过老百姓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系列活动。各单位间认真对照201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标准,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系,重视信息报送工作,切实加强对本地、本部门活动信息的跟踪采集,及时报送活动相关信息。注重发掘先进典型,提炼经验做法,及时做好活动的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