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重新拉开序幕

21.06.2017  16:12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对考试资格、考试科目和考试周期等予以了明确。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相关知识》和《城乡规划实务》4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
  据悉,2017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21日—22日,我省考试报名工作近期将启动。(厅城乡规划处 供稿 本站编辑 林文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