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法院重拳让“老赖”无处遁形 5年讨回上亿

29.10.2015  12:45

  中新网台州10月28日电(记者 谢盼盼 通讯员 罗洁)“我真的没想到,这笔钱居然还能拿回来。”当浙江台州临海法院的执行法官通知周红(化名)来领取执行款的时候,她还是一脸的不可思议。案子已过去11年,她从未婚到已婚,居住地变了又变,没想到法院这么多年来并未让它成为“死案”,这笔拖欠已久的款项,最终为她从“老赖”手中拿了回来。

  近年来,该法院通过“建立失信人黑名单”、“限高令”、“网上布控”等多种执行手段,直面陈年积案、老案,促使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取得良好效果。5年以来,临海法院通过对10797名被执行人采集失信信息并向社会公示、发布限制高消费令等方式,执结案件505件,执结金额达1.24亿元;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向公安机关移关62件70人,判决33人,执结金额达4560万元。重拳打击下,最终让“老赖”们无路可走、无处遁形。

  上述案件中的申请人周红,与她发生债务纠葛的是她的前男友江明(化名)。2003年6月,江明以做生意周转不灵为由,先后向她借了3万元钱。没有想到,两个月后,他们因感情不合分手,江明干脆连钱也不还了。当年10月,周红将江明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江明返还欠款,但江明因负债过多,始终不予归还。

  “去年,我们将失信被执行人分批录入‘失信黑名单’,江明正是其中一个。”临海法院执行综合科科长周才顺表示。他告诉记者,凡被纳入“失信黑名单”的老赖,都将受到信用惩戒,其社会生存空间大幅缩小。

  江明自以为转移了财产,法院对他无计可施,可当他在今年6月打算申请贷款的时候,却发现自己上了“黑名单”。无奈之下,他只能主动到法院缴清了执行款。

  通过“失信黑名单”,类似江明这样欠债多年、最后主动履行的“老赖”为数不少,然而因为积案太久,甚至出现申请人难寻的情况。

  “法官,我是来还钱的。”10月26日上午,临海人张某来到周才顺的办公室,第一句话就是来还钱。2009年11月,临海法院一审对张某与朋友的民间借贷纠纷作出判决,要求其归还欠款8.8万元,但张某始终未曾归还。不久后,张某因刑事犯罪坐了牢,出来以后,他本打算继续做生意,但由于法院对其动用了“限高令”,导致他没办法乘坐飞机、高铁,无奈之下,只得主动来法院交清执行款。

  像张某这样,因为“限高令”的出台而主动来还清欠款的例子已经越来越多。今年7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新规的一个突出变化就是明确将限制高消费拓宽至一般消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将限制其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

  “新规出来后,效果更加明显了,因为出行、住宿等一般消费是普通人很难避免的。”周才顺表示,出台“限制高消费令”,正是通过在生活各方面给“老赖”施加压力,促使其尽快履行还债义务。

  此外2014年6月9日起,浙江省开通公安协助网上布控功能,临海法院依照规定,对已决定拘留且下落不明的被执行人,提交网上布控,由公安协助查获被执行人。通过网上布控功能,从去年至今,临海法院共抓获145名老赖,并顺利结案。

  破解执行难,提升司法执行力,就必须加大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刑事打击对于‘老赖’而言,具有巨大的威慑作用,‘老赖’不能赖、不敢赖,方能真正体现出法律的威严和效率。”临海法院执行局局长朱开苗表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