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民政局“联姻”调档

16.01.2015  10:09
  近日,洪先生向三门法院提交了一份起诉书,几年前,吴某向他借的10万元至今未还,他准备状告吴某夫妇。
  三门法院立案庭对其提交的材料进行了审查,发现缺少两被告系夫妻关系的证明。于是,法院开具了一份调证函,洪先生据此到当地民政局顺利调取了两被告的夫妻关系证明。这在以前,跨部门调取材料并非易事。
  为方便老百姓,2014年10月开始,该院与当地民政部门联合建立了当事人婚姻登记查询制度,规定凡是到该院起诉的当事人,只需凭立案庭出具的介绍信,即可从民政局获取被告方的婚姻登记证明。制度推行3个月以来,该院共为30余起案件的当事人开具了介绍信,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