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处置“僵尸企业”,温州立标杆

29.07.2016  17:12

近日,温州市鹿城区都市花苑小区的155个业主领到了房屋的分户产权证,这离2006年房开商交房已经过去了整整10年。当第一个住户领到分户产权证时,一旁的其他业主情不自禁地鼓起掌来。业主们说,他们怎么都没想到,房开商破产清算时,他们还能拿到房产证。

  都市花苑的房开商是温州市鹿城房地产开发总公司,2013年7月因资不抵债向鹿城法院申请破产。“看到业主们开心领证,我们也很欣慰。”经办此案的鹿城区法院民二庭庭长李琴仙说,“虽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破产清算中管理人要履行办理产权证这样的行为债务,但法院没有墨守成规、机械办案,而是通过努力为业主解决了实际问题。

  正是这样的努力,成就了温州法院在出清“僵尸”房企中的一次成功探索。近年来,类似这样的创造性、探索性做法在温州两级法院的破产审判中不胜枚举,其中不少经验被吸收进了《浙江省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树立了法治化处置“僵尸企业”的标杆,为全省乃至全国提供了可资借鉴的宝贵经验。

  让“破产保护”深入人心

  2011年下半年,温州民间借贷局部金融风波爆发。一时间,老板“跑路”事件频出,一批资不抵债、停产歇业或靠银行贷款吊着一口气的“僵尸企业”逐渐浮出水面。

  “那时候提到破产,大家总觉得难以接受。整个温州破产案件一年才两三件,”温州中院院长徐建新说,“破除观念障碍,宣传破产保护的功能,让社会各界尤其企业正确认识破产的功能,成了破产审判开展的第一步。

  借助各种媒体、利用各种形式,温州两级法院开始大力宣传“破产保护”,纠正社会各界对破产的价值和功能的认知误区。徐建新通过网络与网民直接对话,谈破产,更谈“破产保护”,解疑释惑。

  因企业资金链断裂,明星企业家、信泰集团董事长胡福林曾在2011年9月出走美国。2012年10月,信泰集团及旗下企业共5家公司向温州瓯海法院申请破产重整。最后,合并重整的方案获得通过。在信泰破产重整成功后,胡福林现身电视节目时说了这样一句话:与其跑路,不如申请破产保护。

  随着观念的扭转,温州两级法院破产案件的受理出现了前所未有的高潮。2013年,温州两级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数量达198件,大大超出了当年预定的目标;2013年至2015年,共受理破产案件554件,审结425件,分别占全省的43.79%和53.59%。今年1至6月,共受理破产案件241件,同比增长186.90%,占全省的44.38%;审结破产案件135件,同比增长206.82%,占全省的58.19%。仅今年上半年,通过破产审判盘活资产4.32亿元、土地268.98亩、厂房面积12.46万平方米,化解不良资产21.65亿元。

  重整模式展现法院智慧

  《浙江省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提出,要结合各地实际,分类有序处置“僵尸企业”,细分为“兼并重组类”“债务重组类”“破产重整类”“破产清算类”,分批分类开展处置工作。在“僵尸企业”重整模式上,温州法院在破产法的框架内发挥了充分的想象力,进行了许多成功的探索和尝试。

  温州有20多万家民营企业,其中相当一部分是家族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股东个人财产与企业资产混同现象严重。针对这种现象,温州法院探索了企业和股东债权、债务合并清理的模式。

  2012年6月,有着340多年历史的老字号企业海鹤药业因负债12亿,申请破产重整。温州中院创新性地引导债权人通过以资金流向和用途,作为确认股东个人债务与债务人企业是否有关联的界定标准,将海鹤药业和关联企业兴瓯医药合并重整,并设置了债转股和引进战略投资人并行的重整思路。重整期间,经过公开竞价成功引入战略投资人,北京美福润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3550万元竞得“海鹤药业”100%的股权,承接了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51个药准字批文以及“海鹤”品牌等无形资产。海鹤药业重现生机,2014年产值2000万元,2015年产值达3000万元,并扭亏为盈,当年实现盈利100万元。

  温州三联锻造有限公司也是重整成功的企业之一。三联锻造是一家经营锻压件和五金工具制造、销售的企业。2014年6月,公司以资不抵债为由申请破产重整。法院受理后,经过审查发现,三联锻造总债务1.99亿元,账面财产1.6亿余元,而当年企业的国际订单为2200余万元,国内订单也有9000余万元。法院认为,三联锻造具备优质的核心竞争力,但深陷担保链危机。此后,重整计划经债权人会议通过但因部分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无法获批。

  为了挽救企业并使债权人利益最大化,法院探索性地将破产重整转换为破产和解程序,准许三联锻造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并促使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在不引进新的战略投资人的情况下,由原债权人继续对企业注入资金。

  如今的三联锻造生产经营早已步入正轨,2015年产值达到1.2亿元,比2014年增长了9%,缴纳税款800多万元,是瑞安市陶山镇纳税最多的企业。

  2013年以来,温州法院通过破产审判已经促成了海鹤药业、信泰集团、中城建设集团等30件案件重整成功,探索了合并清理、并案审理、分离式处置、重整和解等破产重整模式。一大批“僵尸企业”从此走出债务阴霾,起死回生,其中不乏许多明星企业。同时,一批没有市场前景、无产可破的“僵尸企业”通过破产清算退出市场,完成“市场出清”。

  在此过程中,温州法院建立的简化审理模式打破了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长的“魔咒”。在温州,一般的破产案件在6个月内审结,而原有的平均审限是2年多,派克制衣公司一案则创造了38天完成破产清算的高效破产审判纪录。

  2015年1月,由温州中院院长徐建新主编的《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探究》一书出版,该书以温州法院大量的破产审判实践为研究蓝本,探讨破产案件简化审理程序,提出了简化审理破产案件、提升破产案件审判效率的立法和司法建议。

  信用修复与打击逃废债并行

  今年1月,曾经是国内男士服饰领军企业的庄吉服装系4家企业进入破产重整程序。3月,重整计划获得批准。

  “目前,庄吉的重整计划还在执行中,期限快到了,我们都盯着呢。”温州中院民六庭庭长方飞潮说,“重整计划通过了,法院的工作还远未结束。”事实上,即便是重整计划执行结束了,重生的企业也仍然离不开司法的呵护,比如信用修复。

  “企业重整了,企业名称还跟以前一样,虽然它的股东构成、资金投入和运营方式等都和以往不一样了,但它在征信系统和税务系统中的信用记录并没有相应更新,这就会导致重整企业背负着信用旧债而无法实现真正的重生。”温州中院副院长潘光林说,由于破产法相关的配套法律法规没有跟上,重整企业的重生之路依然存在信用修复、税务减免等障碍和困难。

  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是温州市唯一一家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曾经是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之一。2014年,中城集团因深陷债务担保泥潭,资不抵债,申请破产重整。2015年,中城集团引入战略投资人,实现重整。但因企业仍在有关信用黑名单内,重整后的中城集团一度无法参与建筑施工招投标。这对一家建筑企业而言,影响可想而知。

  为了让重整企业真正实现重生、重回市场,温州法院进行了很多相应的探索。温州中院分别联合人民银行温州中心支行和温州市国税局、地税局建立了破产重整企业信用修复难题化解机制,通过大事记的形式实行信用修复,以解决重整企业融资、税收等问题。

  《浙江省关于处置“僵尸企业”的指导意见》吸收了温州这一做法,明确提出,“‘僵尸企业’引进战略投资人后,企业可申请在企业征信系统的大事记信息中添加引进战略投资人的相关信息,展示信用状况的改善”。同时,“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信用补评或复评”。

  信用修复与打击逃废债,构成了破产审判中破产企业信用问题的两翼。在“破产保护”的观念深入人心后,一些企业则动起了歪脑筋,借“破产”之名逃避债务。对此,温州及时出台了防止破产企业逃废债的措施,要求从破产申请审查、管理人清查破产财产、责任追究等方面规制逃废债行为。

  温州全市法院依法对逃废债行为祭出刑罚手段,2014年至2015年,受理涉嫌逃废债的破产关联案件320件,审结291件,追回财产1.91亿元,追究了33人的刑事责任。

  生活秀集团有限公司一案就是其中一个典型案例。瑞安法院在审理该公司破产清算案中,发现该公司私设账外账,而账外账和大部分会计凭证已经被故意销毁或者隐匿。经移送公安侦查起诉,法院认定相关责任人陈某犯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潘光林介绍,接下去温州法院还将继续在规制逃废债上发力,依法打击虚假破产,在全社会形成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