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中国的杭州实践 法治杭州建设为改革发展护航

25.12.2014  10:13

法治,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尺,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在推进现代化进程中,杭州一直以来把法治建设作为城市发展的重要战略来谋篇布局——1986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1996年又实施了第一个五年依法治市规划,2004年开展“平安杭州”创建活动。

2006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主持召开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重大决策。贯彻全会精神,中共杭州市委在普法依法治理工程基础上作出了建设“法治杭州”的决定,明确指出建设“法治杭州”是依法治国方略在杭州的具体实践,是“依法治市”的深化和发展。

8年多来,杭州积极推进法制建设、社会治理、依法行政、司法改革,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证,也以自己的生动实践努力打造法治中国的典范城市。

据2013年全省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结果显示,杭州市满意度89.7%,高出全省平均值1.3个百分点。同年,杭州也被全国普法办评为首批“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营造“依法执政”的政治环境,经济社会发展得到有力保障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的不断增强,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对党的执政能力特别是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提出了新的要求。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十一五”时期,是杭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同年5月19日,市委召开建设“法治杭州”工作会议,贯彻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总结“十五”时期我市法治工作经验,部署“法治杭州”建设任务,并正式下发了《中共杭州市委关于建设“法治杭州”的决定》。

从那一年起,每届党代会都明确法治城市建设的五年规划,每年市委全会都明确法治建设的阶段性目标,每年都召开领导小组会议明确法治建设的年度工作重点……杭州始终把法治建设列入市委中心工作,并以此作为贯穿法治杭州建设始终的一条主线,为科学发展提供了引领和保障——

依法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制度改革。通过市委决定、人大立法、政府规章、公民参与等步骤,在法治范围内推动了事业单位改革、民资作用发挥、新型城镇化建设、平安杭州建设等体制机制创新。

依法服务市场秩序。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化解各类经济纠纷,完善行业准入配套政策,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基础设施、“十大产业”、城乡统筹和社会事业等领域,支持和推动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并购等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

依法服务转型升级。围绕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建设“三城三区”、推动“五水共治”、推进“三改一拆”等重点领域和实体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需求,加强了对土地集约、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等工作,优化法律服务,强化司法保障,提升了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

依法服务重大项目。先后制订了加强重点建设项目及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等地方条例,保证了2591个重大投资项目、7639亿投资总额的顺利实施;补充完善了城市房屋拆迁管理补充意见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条例,为落实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保证重点项目推动提供了保证。

依法保障社会安定。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化“网组片”建设,有效提升了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运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机制,仅2013年就对499个重大决策、重点工程依法开展了稳定风险评估,暂缓实施19个,停止实施4个,从源头上防范了重大不稳定问题的发生。

与之相适应的,是杭州通过扎实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拓宽民众民主监督渠道、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依法监督强力反腐,有力地营造了“依法治权”的监督环境,公共权力行使得到制度约束。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龚正多次表示,要努力把中央和省委部署转化为建设“法治杭州”的具体行动,特别要把深化改革、“一号工程”、“五水共治”、“四换三名”、“三改一拆”、“浙商回归”、城市“四治”等重点工作作为深化法治建设的大平台、试验田、活教材,在推动重点工作中弘扬法治精神。

营造“依法行政”的政务环境,政府工作程序更加科学规范

请律师当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在杭州已有优良传统。几届市委、市政府都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引导律师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

不久前,10位法律专家从市长张鸿铭手中接过聘书,担任市政府法律顾问。

这些年,市委、市政府领导在赴基层下访接待群众、开展重大事项开放式决策甚至召开重要会议时,都有专门的律师参与,为市领导依法依规作出决策部署提供参考意见。这一特殊的群体在推动杭州转型升级、改革发展的过程中,为党委、政府的科学决策、依法行政发挥了重要作用。

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和具体落实,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影响到党委政府的公信力。

近年来,我市依法对各部门所有行政权力作了进一步清理,涉及全市56个部门14476项职权。经清理核定保留权力事项3215项,下放权力事项1012项,清除权力事项10249项,清减率达到70.8%。

率先在全省全面完成了梳理行政处罚依据、确定行政处罚项目,以及制定本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意见等工作;

率先在全省开展了规范行使行政许可裁量权工作,制定出台了全国第一部系统规范行政许可裁量权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认真执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和委托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制度,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

所有这些,都是为了减少行政争议。同时,通过全面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形成了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信访、仲裁的衔接互动机制和合力,行政争议的解决机制得以不断完善。自2013年至今年上半年,全市各级通过开展行政调解的方式,协调矛盾纠纷共75076件,调解成功率达88.7%。

8年来,市政府每年初都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列出当年为民“十件实事”,确保每年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民生,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法治建设带来的为民惠民实效;

完善市、区县(市)、乡镇(街道)三级行政服务体系,推进乡镇(街道)办事服务、小额公共资源交易和招投标中心建设,健全城乡社区管理服务网络,使老百姓办事更方便更快捷;

加大对民生重点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专项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组织实施“执行难”积案集中清理活动,有序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帮老百姓破解了一道道的民生难题;

推出形式多样的司法利民举措,深化司法公开,建设“一站式、低成本”综合性诉讼服务平台,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创新在线司法服务,开展“法律援助质量评估”、“农民工讨薪”等专项活动,为老百姓提供了全方位的司法服务;

……

一条条依法行政的具体举措,最终落脚点就是法治为民。

营造“依法治理”的社会环境,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机制不断完善

在法治精神的引领下,杭州在探索运用法律手段规范社会行为、调节利益关系上持之以恒——

依法完善政府治理。推行“群众参与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政府依法决策相结合”的开放式决策机制,完善政府重大决策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政府管理向公开化、人性化、服务型转变的成效得以显现。

依法推动社区治理。在城市社区,落实民情恳谈会、民事协调会、民意听证会、民主评议会“四会”制度,保障了社区民主管理。在农村社区,推行民主提案、民主议案、民主表决、承诺实施、民主监督“五步走”,推进了村级组织决策、管理、监督、服务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依法推动企业民主管理。完善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创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两轮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三年行动计划”。

依法推进基层民主。深化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改革基层民主选举制度。大力推进村级党组织换届“公推直选”、乡村“自荐直选”,规范村级组织运行和规范村(社区)基层党务公开的程序,明确村(社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思想、组织、作风、经济、制度、廉政建设等6类20个方面的公开内容。

为把矛盾真正化解在基层,杭州还着力营造“法治基层”的基础环境。

一方面,出台进一步统筹城乡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全市共有3800多名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公证员、大专院校法科学生、普法志愿者活跃在社区乡村;

另一方面,则着力推动基层民主自治创新。

比如,下城区建立社区居委会、楼宇居民自治会、单元居民自治小组三级居民自治组织网络,组建监督员队伍; 萧山区积极探索村务、财务、党务公开新形势新途径,创新监管机制,推行了村务华数电视公开工作; 富阳市探索建立了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房议事、有章理事、有效监事“五个有”机制; 临安市通过建立市调解事务协调中心,整合资源,构建了统一受理、统一协调、统一保障的基层矛盾调解平台……

营造“司法公正”的执法环境,公民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今年年初,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在市“两会”作法院工作报告时,为“张氏叔侄冤案”、“萧山五青年抢劫杀人案”等错案致歉,引起了许多市人大代表的讨论。

“‘两张案’是杭州司法系统自查自纠的,法院、检察院能态度坚决地对十几年前的冤假错案做到错案必究,这象征着司法理念的进步,司法环境的改变。”杭州市人大代表、浙江振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卢红梅认为。

这正是杭州营造“司法公正”执法环境的一个缩影。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各级政法机关把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气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筑牢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

秉持“公正办案、有错必纠”理念,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刑事冤假错案的42条实施意见》,着力健全预防冤假错案机制;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方便当事人在网上查询案件的审理、执行进度和裁判结果;在全省率先对重大案件庭审进行全程网络图文直播。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积极推动创建涉检信访点名约访、专家办理机制和公检法司“四力合一”的“打击民事虚假诉讼联动新机制”,联合公安、法院、司法、教育等单位建立“捕、诉、监、防”一体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帮教机制,全面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七类案件或事项”全部被纳入监督范围。

公安机关创设全面、科学、合理的执法规范化建设评估测评体系,使行政执法处罚准确率持续保持在99.8%以上,近年来未发生一起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行政复议案件撤变率始终保持在5.6%以下。

8年来,人们在“法治杭州”建设进程中,感受到的是越来越公正的环境。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王夏斐 见习记者 何去非        编辑:陈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