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律师靠几条短信帮他胜诉

28.04.2016  18:04

  拿到工伤赔偿金和工资时,老唐终于露出了笑容。刚刚过去的一个多月,他可是过得忧心忡忡。在案件一次次走入死胡同后,老唐没想到还能迎来柳暗花明的一天。


  遭遇工伤索赔无门


  老唐是四川人,去年3月到台州椒江一家材料厂上班。一次,在车间里开叉车时,老唐不慎摔落,导致脊椎受伤,经劳动能力鉴定为9级伤残。

  按常理,发生工伤本应按照法律程序进行赔偿,但此时老板却劝慰老唐,养好伤后继续在厂里上班,年底一次性把钱结清。老唐觉得老板一直挺照顾自己,就应承下来。不过,临近过年赶上儿子结婚,老唐没来得及结算工资和赔偿,就急匆匆跟厂里请假回了老家。

  年后,回来上班的老唐却蒙了:不仅原来的岗位被人顶替,老板还以私自离厂为由让老唐走人。无奈之下,老唐只好让老板把工伤赔偿和工资结清。没想到,老板竟一口回绝。在多次索赔无门的情况下,老唐和妻子来到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维权道路一波三折

  台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了援助申请,并指派侯立国律师作为老唐夫妇的诉讼代理人。

  侯律师了解到,因为缺乏法律意识,老唐在劳动过程中对于打卡记录、工资发放凭证等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证据并未保留,这给他们的索赔诉讼带来很大风险。抱着试试看的心态,老唐决定打电话给老板,希望能录音取证。结果如律师所料,对方根本不接电话。

  在律师提醒下,老唐调取了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从记录看,去年11月份以后,老唐的社保仍在续缴。可侯律师的心里并不轻松,他清楚证据还是不够充分。


  巧妙取证破解难题


  4月12日,老唐的案子正式开庭,双方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最终在事实与证据面前,对方认可了老唐的工伤赔偿请求,但对于老唐剩余工资请求不予认可。

  厂方坚持老唐是去年11月份私自离厂的,当时的工资已经结清,老唐说的去年12月份和今年1月份还在厂里上班缺乏直接证据。至于社保缴费记录,对方代理人也提出了质证意见:一方面因为11月份老唐私自离厂,老板不知道他回不回来就一直续交;另一方面厂里续交也是本着便于老唐工伤理赔的想法。

  侯律师当即申请休庭。就在老唐快要放弃时,侯律师忽然想到一个问题:当时快过年了,老板肯定会给员工发节日祝福短信。在此期间,老唐有没有可能跟老板有过一些短信交流?

  果然,在老唐的手机里,不仅有老板腊月初八发给全体员工的短信,提醒他们中午到食堂喝腊八粥,还有一条今年1月17日的短信提醒老唐去装货。在递交了这一关键证据之后,厂方终于同意通过调解方式结案,最终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