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质量全程跟踪 杭州成为全国唯一试点城市

13.06.2016  23:05

    近日,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下发通知,确定杭州为全国唯一城市,试点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工作。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无偿法律服务,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

    杭州在全省、全国较早启动了全市法律援助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去年,杭州市出台了全国首个法律援助服务地方标准,在“标准化”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杭州已经建立完善了“全程跟踪、旁听庭审、征求意见、质量评估”的法律援助“全过程”监管机制。这些是被国家确定为试点单位的重要因素。

    本次《试点方案》要求,试点城市须开发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软件平台、科学设置质量管理评价项目、建立评估专家资源库等。

    市司法局介绍,2015年,杭州市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6927件,约占全省案件的1/5,提供法律咨询89592人次,约占全省法律咨询的1/4。根据《试点方案》要求,杭州市将于2016年12月底前完成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体系的建设与运行。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通讯员 麻伟静 记者 黄洪连        编辑:汪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