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黄岩推进法制教育进校园工作提升中小学生法制素养

19.01.2016  17:34

为有效提升中小学生法制素养,黄岩区大力推进法制教育进校园工作。通过法治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家庭”“法律三进”活动,有效提高法制教育的工作水平和覆盖面。同时不断创新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充分发挥广大“五老”、专家学者和律师、法官等法律工作者的作用,构筑教育、综治、公、检、法、司多部门联动体系,以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全方位拓展法治教育空间,开展全区青少年学法大行动,通过校校发动、人人参与,在广大中小学生中营造“学法守法、知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提升了学生法制素养,切实减少了青少年学生犯法犯罪事件的发生。

一、实施法律“三进”,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

1、法制教育“进校园”。充分利用主题班队会、黑板报、校报校刊、宣传窗、广播台、专家讲座、校园网等一系列宣传阵地和宣传途径,学习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利用重大纪念日、民族传统节日、重要典礼仪式等契机,结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宪法宣誓制度;利用科技文化艺术节、兴趣小组和社团活动等,因地制宜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宣传教育,丰富法治文化产品,推动法治文化与校园文化、地方特色文化的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融入学生文化生活。如在宪法日,通过晨读、开通“校园学法小广播”、刊出学法专栏黑板报、编印学法手抄报、召开学法班队课等形式,开展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学法普法活动,在全区各校掀起了学法普法热潮。

2、法制教育“进校园”。将法治教育列入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利用好《品德与生活》《人•自然•社会》等课程,将法治教育落实到课程;将法治教育融入到其他学科的教学之中,认真研究法治教育与政治和社会课等学科之间教学内容相近或交叉的情况,将法治教育与原有课程实施有机结合;加强课外法治教育,利用专题讲座、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教育活动,确保各年级学生每学期法治教育不少于10个学时。在宁溪中学开展学法副班长试点工作,通过每周一个法制小故事、每月一期法制小报等活动,向同学们宣讲法律知识。试点成熟后,将在全区中小学全面推广。

3、法制教育“进家庭”。以家长学校为阵地,以召开家长会为契机,请法制工作者来校为家长作讲座,为家长普及法律知识,通过提升家长法律意识,促使学生在日常生活尤其在校外时段遵纪守法。通过“小手拉大手”的形式,让学生在校学到的法治教育知识走进千家万户。坚持每年开展“四个一”活动,即:每学期举办一次家长法治知识讲座;每学年组织一次“法治知识带回家”活动;每个学生围绕法治教育给亲友写一封信;每班每学期出一期法治知识黑板报。在每年寒暑假期间,让学生将法制宣传材料带回家中,并将学校所学的法律知识讲给家长听,做到一人带法全家懂法。

二、发挥“三个作用”,拓宽教育渠道

一是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选聘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纪律严明、有较好法律知识水平、热心法制教育的派出所干警担任全区72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每学期配合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为全区19个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配备法制副园长,实现法制副校长(园长)全覆盖。兼任学校法制的副校长每月一次以上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向学生通报发生在身边的典型案例,讲解在日常生活中如何防侵害,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我区每年开展优秀法制副校长评比表彰活动,进一步增强法制副校长的工作责任。

二是发挥菜单式宣讲平台的作用。由司法局牵头,以“讲道德学法律”为主题,挖掘黄岩区法制宣传教育优秀人才,组建了一支由法院、公安、交通、教育等单位共计27人组成的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教育讲师团,共向全区学校推出《预防青少年犯罪》等32个授课菜单,学校每学期确定1个以上菜单,请讲师团成员进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该活动自2014年开展以来,已为学校开设了10余场菜单式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

三是发挥“黄岩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的作用。教育局与综治、公、检、法、司等有关部门密切沟通,以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全方位拓展法治教育空间。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录像电影、编演文艺节目、开设法治宣传园地等进行广泛宣讲,组织广大青少年到看守所、律师事务所、法庭等观摩体验,进行生动、直观、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使青少年在参与中加深认识,产生共鸣,提升素养。如我区先后建立“少年法官学校”、“少年消防警校”、“少年交通警校”,开展普法实践活动;组织澄江中学等学校学生走进法院,旁听当天开庭审理的案件,让学生通过零距离接触庭审,真切了解法庭审判的程序和相关的法律知识。在宁溪“青少年模拟法庭”、屿头“两岸3度营地”等四个基地开展模拟法庭、旁听典型案例审判、法制文化主题游等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10多场次,为全区青少年提供经常化、正规化和阵地化的法制宣传教育场所。

三、注重机制建设,丰富教育载体

一是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联动机制。成立以区司法局为牵头单位,黄岩公安分局、区关工委、团区委、区妇联、区文明办、区教育局等为责任单位的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组,以“普法校园行”活动为载体,通过编写法制教育读本、法律知识竞赛等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十个一”活动,全面提升全区青少年法律素质。区教育局实施法制教育进课堂,并对全区各校开展法制教育进行督查。公安分局加强学校法制副校长队伍建设。区司法局、区关工委等相关部门采取法制讲座、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故事会、模拟法庭、法制文艺演出、编写法制教育读本等多种寓教于乐的形式,开展法制实践活动。今年以来,以热心青少年普法教育的政法系统、知名律师等人士组成的“真人法律图书”形式在全区各中小学巡回开展活动6场次,区关工委、妇联等单位开展的送法活动8场次。

二是法制教育与育人教育紧密相结合。与行为习惯养成、校园文化建设和安全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将普法教育融入学校教育的各个方面。要求学校在落实《中小学生守则》中渗透学法知法内容,教育学生以法律法规为底线养成良好的礼仪行为和文明习惯。在全区中小学和幼儿园建立统一模式和标准的校园警务室,开辟普法专栏,使普法教育成为校园文化的一部分。将法制教育与校园安全教育紧密结合,以安全教育为目的激发学生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以法制教育推进平安校园建设。同时发动司法局、妇联以及乡镇等成员单位开展特殊儿童帮教、代理家长制等活动。 三是建立督查评价机制。将青少年法制教育列为“五五”“六五”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建立一年一督查一总结制度,由区普法办公室牵头,组成普法工作督查组,对相关部门普法工作进行督查,并形成总结。将普法工作纳入区对乡镇、街道以及区级机关各单位综合目标考核,占一定的分值。同时,也作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区教育局对学校的考核和评优体系。区教育局对各中小学学校进行不定期抽查,通过查看其活动方案、活动记录和其他台账统计等,进行目标监督、过程监督、结果监督,确保学校普法活动正常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