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从严治党的背景下,如何做一名合格党员

20.07.2016  21:44

7月13日下午,陈旭海副局长根据局党委关于“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学习计划安排,在大荆国土所三楼会议室开展了一堂专题党课,大荆国土所、仙溪国土所所有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陈旭海副局长首先谈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党反腐倡廉取得的成绩,在当前我党反腐败已从治标转向治本,从不敢腐,不想腐,到不能腐,逐渐从制度上根除腐败滋生的土壤。他着重讲解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新的《准则》主要分为“四个必须”、“八个规范”。“八个规范”中前四条是对党员同志的要求,后四条是对领导干部的要求,这八条共112个字,句句箴言,字字珠玑,非常地精炼,所立的标准也是非常高的。新的《准则》充分体现了文化因素的正能量,它是一个正面清单,是我们作为一个正人君子的高尚品德的一个高标准的要求。

问责条例》已由6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并于7月1日正式施行。《问责条例》是担责的倒逼机制,对我们党员干部而言,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担当就是担责,失责就要问责。《问责条例》是我党从严治党的“杀手锏”,全面从严治党、推进标本兼治,最根本的就在于各级领导干部要把管党治党的责任担当起来。

陈旭海副局长结合实际工作,分析了近年来国土部门被追责事件中执法岗位出现较多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自身思想不重视,我们自己首先要清楚为什么会被问责,为什么会失职,为什么会渎职。例如土地违法犯罪行为有许多种,像非法破坏耕地的违法行为、非法占用土地的违法行为、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非法占用耕地罪、非法倒卖土地罪等,但我们只查处了非法占地和非法转让土地案件;二是社会环境背景变化,自从2013年全省开展“三改一拆”工作以来,执法环境发生巨大变化,对违法用地管控比以前更加严格,如果我们仍按照以前观念、思路去管理,就会被追责;三是人民群众思想认识有较大提高,对违法建筑的容忍力越来越小,同时部分违法建筑其背后所隐藏的利益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导致我局信访数量一直居高不下。

会议最后,局法规科王旭勇科长就我市历史遗留违法用地补办进行了相关的业务培训,着重讲解了我局与市住建局签发的《涉及“双违”的农村历史遗留违建住宅处置流程》。

大荆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聆听后深受教育,将按照“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安排,陆续开展学习党章、学习习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的学习会,争取做一名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