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县妇联开展“巾帼河埠示范岗”创建 发挥妇女和家庭在“五水共治”中的积极作用

15.09.2015  17:34

去年以来,德清县妇联根据浙江省妇联“清河治水 美丽人居”巾帼行动部署,围绕县委、县政府“五水共治”工作大局,结合实际,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探索开展“巾帼河埠示范岗”创建,今年9月湖州市治水办,湖州市妇联联合在该县召开现场推进会,学习推广此做法,组织引领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治水攻坚战。河埠头是水乡农村妇女洗涮的重要场所,德清县妇联结合河情实际,以创建“巾帼河埠示范岗”的形式来发动妇女和家庭参与,推动家庭爱水、护水。

一是一埠一岗,责任认领 。实行一个河埠头建立一个巾帼保洁岗,岗员由经常性使用同一河埠的家庭妇女代表组成,岗长由使用河埠的妇女自荐或共同推荐产生,形成河埠头保洁和水面清洁的家庭责任共同体。

二是群众主体,自管自评 。认真听取妇女的意见建议,发挥家庭的主体作用,引导家庭共同制定《家庭护水公约》。经群众推荐、村委会审核讨论成立巾帼保洁监督队,监督队每月对每个河埠开展1次定期检查和不少于3次的不定期抽查,以拍照留档的方式掌握河埠保洁情况,月底村妇代会听取保洁监督队的意见评出当月河埠示范岗,并设立巾帼河埠示范岗评比公示栏张贴流动红旗,年底对获得流动红旗最多的示范岗家庭进行表彰和奖励。同时,对巾帼保洁监督队和河埠岗长两支队伍,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做到职责明确、活动规范。

三是完善配套,深厚氛围 。村委会为在每个河埠配置垃圾箱、捞勺、扫帚等工作,方便随时清理工具设备,并在河埠头公开了该河埠的责任家庭和岗长名单,强化了责任意识。同时在沿河两岸设置了《家庭护水公约》宣传墙、制作了爱水护水漫画墙、设立了 “好家风、美家园” 系列宣传牌,时刻提醒广大家庭要树立绿色生态文明的生活理念,共同传承美好家风,共同建设溪清岸绿院美人和的美丽家园。(德清县妇联)

 

栏目:美丽家庭    编辑:王   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