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诚信档案”让干部监管关口前移

26.07.2017  14:23
      河南省政府近日发文,要求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依法依规将公务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廉政记录、年度考核结果、违法违纪违约行为等信用信息记入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诚信是一个人安身立命之本,更是一个社会平稳运行,一个国家有序发展的基础。普通人不守信,伤害的是存在法律关系的个别人,而公务员不守信,伤害的不但是所有与之相关的人,损害的更是政府的公信力。从吃吃喝喝打“白条”数年不还,到欠下几十万上百万银行贷款拒不按期归还,公务员失信问题不仅是严重侵犯他人合法经济利益的经济问题,更是不讲承诺、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的作风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河南省建立公务员诚信档案,将各类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相对不起诉、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产生的信息将纳入政务失信记录,无疑是将干部日常监管关口前移的一次有益探索。

        建立“诚信档案”,是织密“监督网”,筑牢“防火墙”的必要举措。“欠债还钱”是最基本的契约精神和生活规矩,如果连这都办不到,我们又如何能对干部的自律意识、规矩意识有足够的信心,相信他们曾经许下的“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的诺言?将失信行为与公务员考核、任用和奖惩挂钩,不是让谁难堪,不是给谁添堵,而是及时发现、收集涉及干部的苗头倾向性问题,及时“扯袖子”“咬耳朵”,抓早抓小,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建立“诚信档案”,更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的精神。管理是一门科学,更是一种严肃深沉的爱。如果对干部失信问题不管不顾,甚至听之任之,无疑是在干部监管上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必将导致各样脱纲离谱、脱轨越界的事情,这既是对干部政治生涯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党的事业极大的不负责。“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组织对干部信用进行管理,是约束、是制约,更是引导、是帮助,是建设诚信社会,树立清风正气、维护诚信的社会标杆,打造一支干净纯洁的干部队伍的必然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