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风险勘查宜稳扎稳打 ——河南省地矿局副局长禄丰年谈境外矿产资源合作

08.06.2016  22:01

  河南省地矿局是国内较早开展境外矿产资源合作的地勘单位,被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河南省矿产资源境外合作的主要责任单位。在中央和省财政风险勘查政策的支持下,河南省地矿局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推进境外矿产资源合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正如该局副局长禄丰年在全国地勘局长座谈会上所说:“务实推进境外资源合作,积累了一些经验教训,夯实了进一步发展壮大的基础。

  境外合作进展顺利

  “截至去年底,河南省地矿局局属单位拥有境外矿业权107处,主要分布在坦桑尼亚、阿尔及利亚等14个国家,涵盖金、铅、铜等15个矿种,累计完成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投资10.3亿元,新发现特大型矿床3处、大型矿床8处、中型矿床6处。” 禄丰年介绍,河南省地矿局与国有大型企业联合,在几内亚探明超大型铝土矿床2处,总储量达48亿吨,超过国内铝土矿保有储量的2倍;在利比里亚探明铁矿石5.2亿吨,为宝钢建立西非铁矿石开发基地奠定了资源基础;澳大利亚欧莱瑞铁矿已完成详查,估算铁矿石储量2.05亿吨;在博茨瓦纳奎嫩地区估算煤资源量2.58亿吨,具有较好的自主开发前景。在矿业开发方面,河南省地矿局在塔吉克斯坦穆斯基通探明大型锡矿后,已建成年处理10万吨矿石的采选系统,2015年底投入生产;尼日利亚铌钽矿今年年底将全面投产,达产后可年产600吨以上铌钽精矿;坦桑尼亚金矿首期开发项目计划投入4.26亿元,设计产能45万吨矿石/年,可年产黄金1500千克,目前针对该项目正在进行可行性论证。

  “在推进的境外资源合作中,地勘单位较好地发挥了技术、人才的保障支撑作用。”禄丰年表示,河南地矿二院凭借“商务先行、地质跟进、快速突破、成果转化”的境外地质找矿模式,不断拉长产业链条,境外资源合作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如在坦桑尼亚建立了岩矿测试中心,解决了境外样品就地测试问题;凭借在坦桑尼亚的良好信誉,申请建立世界地质公园,拓展了工作范围。河南省地调院在津巴布韦、塞拉利昂、刚果(金)等国家共开展了13个境外矿产勘查项目,为局属企业境外勘查的战略选区提供了有力保障。地勘三院2012年底与土耳其公司合作勘查开发土耳其秋飞地区的锰矿和铬铁矿,取得了一定的找矿效果,并与合作方开展深度合作,持续建立新的勘查开发基地。豫矿集团公司作为局属企业“走出去”勘查开发的投资主体,在境外注册成立实体公司20家,整合矿业资产,搭建境外投融资平台,将在新加坡上市,以此促进矿业资产转化交易,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对于开展境外矿产资源合作的现行机制,禄丰年从风险分担、成果转化、境外项目协同、激励机制4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在风险分担上,以申报中央地勘基金和省财政基金等政府补贴、与企业合作勘查为主要方式;在成果转化上,以境外找矿成果境内转让为主,一般转让给国内企业,部分项目直接由国内企业出资找矿;在境外项目协同上,以项目为单元,无论是单一投资还是多元化的投资,未兼顾项目所在国的法律政策,均统一按照国内技术规范及国内相关制度进行管理;在激励机制上,比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境外找矿业绩着重考核境外新发现矿种和资源量,按成果进行奖励。禄丰年表示,在境外项目基地之间的沟通协调上,“一区一联盟、一国一公司、一院一基地、全局一盘棋”的工作机制尚不成熟,境外项目基地之间的沟通协调,仅限于在项目承担单位内部或项目所在国的基地内部,各境外工作基地之间还未建立有效联系。

  在开展境外资源合作的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禄丰年介绍:“目前,河南省地矿局从事境外资源合作项目工作人员的来源主要有两种形式:一是全部人员由国内单位派往境外工作;二是主要技术人员由国内派遣,其他人员从国内人才市场招聘或在境外聘用当地人员。” 近年来,河南省地矿局通过境外资源合作,培养了一批专业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豫矿集团现有5名澳大拉西亚矿业及冶金协会会员,成为可以签署国际地质报告的合资格人;拥有一批从事实体公司运营的管理人才和从事矿产勘查开发的专业人才,建设了一个熟悉国际资本市场规则、知晓资本运作的专业团队;拥有精通英语、俄语、法语、西班牙语的翻译团队,以及掌握国际会计准则、各项目所在国会计准则的专业财务人才。

  开展境外合作问题尚多

  虽然河南省地矿局在推进境外矿产资源合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着一些问题。

  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方面,禄丰年认为,“投资风险防控能力不济、境外资源勘查资金短缺、部分成果转化难、急需加强工作基地建设。”这主要表现为:缺乏获取境外经济政策、矿业政策、相关法律等信息的权威渠道和信息共享平台,缺乏规避经营风险的机制、制度体系;中央财政资金已经明确,逐步退出矿产勘查、取消风险勘查基金,河南省也将逐步取消“两权价款”和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专款专户管理政策,境外项目申请国内金融机构贷款和保险渠道尚不畅通;国际矿业市场持续低迷,加之河南省地矿局已有的境外资源合作成果不多,矿权质量不高,境外勘查开发融资难、变现难;一些单位境外项目的开展还处于“游击战”状态,如何找准基地、建设基地,是目前地勘单位面临的难题;部分境外项目所在国政局动荡、矿业政策继承性差,基础地质信息匮乏,整体投资环境较差。

  在境外资源合作机制方面,禄丰年认为,“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项目评价标准体系协同不够、激励机制仍不健全、沟通协调工作存在不足。尚没有形成勘查资金合法‘走出去’——形成找矿成果和资产——形成找矿收益——收益合法回国内的合理合法路径。”他提出,目前境外工作质量仍以国内的标准来衡量,没有与国际规则接轨,市场行为也未与国际市场接轨,限制了合规交易的发生;比照事业单位激励机制考核境外工作单位的办法,造成实施项目与投资单位相分离,针对具体国家、地区的补贴津贴标准和相应的制度还很不完善;地勘单位、企业和境外基地之间信息得不到共享,要素资源不能有效整合,导致在境外做大量重复性工作。

  在境外资产的审计与监管方面,禄丰年表示,“制度建设滞后,执行力不强,资产管理不规范。” 禄丰年提出,制度建设跟不上境外资产监管的要求,尚未建立起与业务发展相适应的制度;固定资产和材料没有建立规范的台账,没有定期盘点、核对;没有进行资产评估,减值情况不明;国有权益界定不清,没有根据有关章程、协议等清晰界定国有权益,法定程序不完善。

  此外,禄丰年还表示,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专业结构不平衡。高级管理人才较少,既懂地质专业知识,又懂外语尤其是熟练掌握小语种、商业谈判的复合型人才短缺。

  稳妥推进境外风险勘查

  针对这些问题,禄丰年建议,河南省地矿局应出台措施,稳妥推进境外风险勘查。

  一是加强协调,提升境外矿产勘查开发工作水平。统筹协调力量,优化境外矿业合作选区和资源结构,紧跟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围绕国家发展战略及国际、国内急缺矿种,国务院商务外事和资源管理等部门应加强对“走出去”单位的协调和引导,统筹在发展地质产业政策稳定、环境良好、条件优越的国家和地区建设资源勘查开发基地,减少国内单位之间走出去“打架”的现象。创新合作方式,多渠道化解资金短缺问题。采用灵活多样的投资模式,与境外企业组建合资公司,分享技术与市场,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也可民企先行、国企跟进,股权结构根据双方投资比例确定;也可从基础性地质工作着手,采取登记、参股、收购等形式开展资源合作。加快上市步伐,加快现有矿山的建设开发进度。

  二是突出重点,着力推进以资源合作为基础的产能合作。由于“一带一路”沿线一些国家基础设施落后,工业基础薄弱,需要从能源资源开发产业做起,以资源合作带动产能合作。资源合作勘探先行,从地质找矿开始,先获得探矿权,再以找矿成果优先获得采矿权,这是低成本获得矿产资源的主要途径。在产能项目论证阶段就要统筹考虑资源配套问题,优先选择与国内或是河南省生产条件相似、资源配套齐全的项目作为突破口。

  三是创新机制,切实加强对“走出去”工作的信息服务。建立信息交流共享机制,鼓励按国别或区域组建找矿联盟,加强信息交流;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化技术加强信息交流;研究联合投资主体与投资对象国建立商洽机制;建立风险防控机制,项目要进行经济、技术、法规多重论证,形成完善的风险防控体系,防止陷入投资陷阱;建立“抱团出海”的协同机制,建立找矿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