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出台《意见》新意迭出

07.04.2015  17:39
近日,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出台,体现了河南省委、省政府对档案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巨大支持,是推动河南档案事业跨越发展的重要举措,将对今后一个时期内河南档案事业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

意见》共19条,涵盖全面、重点突出、新意迭出,在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基础上,围绕完善工作体制等方面提出了新举措、新要求。

一是在完善档案工作体制机制上有了新突破。《意见》提出,要坚持并不断完善党委和政府领导、档案部门归口负责、各方面共同参与的档案工作体制;县级以上档案行政管理机构要依法履行档案行政执法主体职责,实行公务员管理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各级档案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职责,各级专业档案馆要接受同级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指导。

二是在强化档案执法监督职能上有了新部署。《意见》明确要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依法管理本行政区域内机关、单位的档案事务,严肃查处各类档案违法案件;建立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整改复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工作制度,强化档案行政执法监督,推进档案法律法规深入实施;建立监察、人力社会保障、档案等部门查处档案管理违法违纪行为协调机制,严肃查处档案违法违纪案件。

三是在档案工作创新上有了新探索。《意见》指出,要积极探索档案学会承接档案专业培训、档案鉴定、业务咨询等业务新途径;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档案事务,鼓励建立民间档案馆,支持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设立档案事业发展基金,积极推广政府购买档案事务服务,积极规范并指导档案中介机构、专业机构参与档案事务;各级档案馆(室)要积极探索远程利用,大力推广就地查询、跨馆出证服务。

四是在完成具体任务上有了新要求。《意见》规定,要尽快消除“危房馆”,2016年前,消除“无库馆”,2020年前,全部建成具有“五位一体”功能的档案馆;在民生档案工作方面,到2020年,全省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馆藏总量要比2012年翻一番,民生档案占馆藏总量的60%以上;在数字档案馆建设方面,到2020年,省档案馆、省辖市档案馆、县(市、区)档案馆馆藏档案数字化比例分别占60%、60%、50%以上。

五是在档案事业发展重点上有了新举措。《意见》提出,要加强档案管理工作,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高温等基础设施设备,配备专兼职档案工作人员;要围绕中心工作,做好档案资政服务,积极举办档案展览、陈列、讲座等,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中小学档案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各级国家综合档案馆要尽快建成档案目录数据库、重要档案全文数据库、民生档案数据库和多媒体档案数据库;各级档案部门要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建设一体化、智能化档案管理形态和服务智慧城市有机统一的智慧档案。

六是在强化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上有了新规划。《意见》指出,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和落实领导档案工作制度,为档案部门依法管理档案事务提供条件;县级以上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履行本级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主体责任,把国家综合档案馆建设作为重要的公共基础设施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在组织编制“十三五”规划时,要把档案事业发展作为专项任务进行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