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流通领域汽柴油不合格检出率5%

25.01.2016  12:10


  近日,浙江省工商局根据年度抽检计划组织开展了省内流通领域车用汽油、柴油商品质量抽检。检测结果显示,抽检80批次汽柴油商品,经检测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检出率为5%。
  抽检汽油均合格 柴油不合格4批次

据了解,本次抽检涉及杭州、绍兴、湖州、温州、金华、衢州、舟山7个地区43家加油站,共计80批次车用汽、柴油产品。其中抽检车用汽油56批次(国Ⅳ标准35批次,国Ⅴ标准21批次)均合格;抽检车用柴油国Ⅳ标准24批次,不合格4批次,不合格检出率17%。

此次抽检的汽油根据GB 17930-2013标准检测了研究法辛烷值(RON)、胶质含量、铅含量、硫含量、苯含量、甲醇含量、锰含量等项目,柴油根据GB 19147-2013标准检测了硫含量、酸度、闪点(闭口)、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馏程、密度、脂肪酸甲酯等项目。抽检不合格项目主要集中在车用柴油的硫含量、十六烷值、十六烷指数、脂肪酸甲酯和酸度。

本次抽检中,“两桶油”(中石化、中石油)汽柴油抽检指标全部合格,浙江东海石油实业有限公司第一加油站和长兴小浦光耀加油点0号柴油的硫含量不合格;长兴丰源加油站的柴油十六烷值和十六烷指数不合格;兰溪市横溪镇遵辉加油站柴油的硫含量、十六烷值、脂肪酸甲酯和酸度均不合格,其中硫含量超标达109倍,质量严重不合格。

据悉,硫含量超标会造成大气污染;十六烷值不合格会使柴油燃烧延迟或不充分,降低发动机功率,增加柴油消耗量;脂肪酸甲酯含量过高,会导致柴油机部件喷油嘴、气缸和活塞等的抗腐蚀性的降低,严重情况下会直接导致柴油机不能正常工作。
  未发现非法调和汽油  国Ⅴ升级情况良好

2015年央视“3·15”晚会上曝光了非法调和汽油作坊利用粗制石脑油、混合芳烃等化工原料来配置调和汽油,该调和汽油各项指标均能符合国标要求,但是非法调和油会增加汽车尾气排放的污染并对汽车发动机造成损害。为了监测本省汽油是否存在调和汽油的情况,本次车用汽油根据国家有关质量监控标准对油品的的甲缩醛、N-甲基苯胺、碳酸二甲酯、有机氯、有机硅5个项目作了风险测试,结果未出现超标现象,即本次抽检的汽油均非调和汽油。

根据我省车用汽柴油标准升级保供方案,杭州、嘉兴、湖州地区在抽检时已完成车用汽油国Ⅴ升级,其他地区为车用汽油国Ⅳ。按照省政府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全省所有地区均要实现国Ⅴ汽柴油供应。国Ⅴ汽油、柴油的硫含量指标将比国Ⅳ大幅度降低,硫含量的降低有效减少了细颗粒物(PM2.5)、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一氧化碳等有害物质的排放。

对判定不合格的油品,将根据《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国家工商总局61号令《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办法》的规定,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对相关经营者,由被抽检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立案查处。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车用汽柴油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有信誉的商家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成品油商品,并注意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