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任命汪瀚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29.02.2016  13:02

  浙江检察网讯 2月26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部分省级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名单,其中批准任命汪瀚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同时,批准免去陈云龙的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据了解,在1月28日的浙江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汪瀚当选为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按照法律规定,此任命须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汪瀚同志简历

 

  汪瀚,男,1956年7月出生,汉族,北京人,大学学历,研究员,1974年1月参加工作,1983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国家安全部副处长、局长助理、副局长、局长;2004年12月浙江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国家安全厅党委书记;2005年1月浙江省国家安全厅厅长、党委书记;2005年2月省政法委委员;2016年1月起,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代理检察长、检察长。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