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不到位 7名责任人被拘留 市民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可拨打110举报

01.03.2016  08:39

污染大气会受到什么惩罚?昨天,杭州市公安局的一场通报会告诉了我们答案。有4家企业因为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了空气污染,最终有7人被行政拘留。

这也是我市首次运用新《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对大气污染责任人作出处罚。

未正常使用大气污染物处理设施

桐庐一公司相关人员被行政拘留7天

事情还要从这个月16日说起,杭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和环保局监察支队的执法人员对桐庐县某服饰公司进行了突击检查,刚走到公司锅炉附近,大家就闻到了一股子酸味。

一开始,执法人员以为是污染物处理设施漏气,进一步检查后发现原本应该为碱性的循环液呈强酸性,PH值竟在2左右。

原来该公司的员工并没有及时对循环液添加片碱,甚至最近一次什么时候加的,他们都记不清了。

经过调查,该公司王某作为企业环保直接早作人员和环保主管人员,未按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巡查;员工朱某作为环保设备的直接操作人未按规定对环保设施进行巡查,导致公司锅炉环保设备不正常运行,属于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最终公安机关依法对公司处罚了二十多万的罚款,对王某与朱某作出了行政拘留7天的处罚。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力度增大

无排污许可证企业一经查处立即停产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1月15日开始,杭州市公安局会同市环保局监察支队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本次执法行动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4家企业均是由于污染治理设施没有正常运行。

除了未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要被行拘外,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大气污染防治法》处罚力度也比之前大很多。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相关企业单位一旦查处立即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将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另外,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大气污染物、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相关企业单位也将被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而且一旦被查处,执法人员可以现场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企业单位立即停止生产。如有拒不改正的,要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可拨打110举报

截至目前,这次行动累计出动了执法力量120余人次,共检查了大气排放企业30余家,检查范围涉及电镀、印染、制砖、金属冶炼等等多类行业。

杭州市公安局环食药支队夏国良支队长表示:杭州市公安局将保持与环保部门的密切联系,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最严的要求,最大的力度,最强的措施,充分运用新《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武器,加大对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打击力度,为国际峰会保驾护航。

警方提醒,如果市民们发现了身边有关环境违法犯罪方面的线索,可拨打110与公安机关取得联系。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见习记者 许成慧 实习生 蔡东鸣 通讯员 陈福 徐冰        编辑:郑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