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瑞金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20.08.2015  11:34

  记者从江西省住建厅获悉,江西省瑞金市日前获得国务院批复,被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此前,江西省已有南昌、赣州、景德镇三市获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国务院在《关于同意将江西省瑞金市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中指出,瑞金市历史悠久,红色文化特色突出,革命历史遗存丰富,是人民共和国的摇篮和苏区精神的主要发源地,城市传统格局保存较好,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批复》要求,江西省及瑞金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正确处理城市建设与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关系,深入研究发掘历史文化遗产的内涵与价值,明确保护的原则和重点。编制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并将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划定历史文化街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制定严格的保护措施。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指导下,编制好重要保护地段的详细规划。在规划和建设中,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

  自2009年申报国家文化历史名城以来,瑞金市多次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出台《加强文物保护意见》,反复修改、编制《瑞金市历史名城保护规划》;积极筹措逾1亿元资金,扩大保护投入,抓实保护基础性工作;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资源研究和产品开发,扩大对瑞金作为历史文化名城的价值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