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13.07.2015  19:58

  林业有害生物已开始进入发生危害期。针对当前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和防治的严峻形势,江山市林业局结合当地实际,多举措全力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一是进一步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属地管理”原则。该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重点是松材线虫病、油茶绵蚧、竹林病虫害、柳杉毛虫等,按照“属地管理、政府主导”原则履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职责。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防治工作责任,严防松材线虫病传入并蔓延扩散,危及全市67万亩松林和木业产业安全。严格依照目标管理考核,一旦出现疫情扩散、新疫点未及时发现、未完成年度除治任务的乡镇(街道),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是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立足“早”字做文章。将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纳入各级护林员工作范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严格要求各乡镇(街道)林业干部迅速核实疫情面积、种类和严重程度,及时报告市森防站,并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防治。对于区块性松树枯死,进行取样检测,查清是否松材线虫病危害;对于突发性、大面积病虫害,制定方案及时进行科学防治。将松材线虫病疫点乡镇、村松林纳入松材线虫病重点观测区,市森防站每月开展调查。严禁破坏和私拿移用诱捕器、测报灯等监测设备。

  三是严格执行检疫封锁制度。依据《植物检疫条例》、《松材线虫病疫区和疫木管理办法》、《浙江省松材线虫病防治条例》,发生较大疫情,实施检疫封锁,严防植物检疫对象随染疫植物、传播媒介传出,并积极采取消灭措施;对市松材线虫病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确定发生松材线虫病的村(尚未确定为疫点的),在发放采伐证前,须经市森防站签署意见。对经检测有松材线虫病的松木,由所在地乡镇(街道)督促采伐单位(个人)进行除害处置,实施定点安全利用或销毁。对松材线虫病发生村境内枯死松树实行统一清理,统一运入江山丽人木业安全利用或集中销毁,不得擅自采伐、存放、加工、销售、使用。

  四是加大防治和林相改造力度。按照“谁经营、谁防治”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制度,督促从事森林、林木经营的单位和个人积极开展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积极培育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专业化防治组织,探索统防统治服务机制。对检疫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和公益林病虫害的防治,将推行政府采购除治、监测调查等社会化服务。以交通主干道两侧、景区周围、城镇周边、松材线虫病发生区前沿为重点,实施松林林相改造,营造珍贵树种、彩色树种、杉阔混交林的,优先安排更新采伐指标;实施森林抚育,改善树种结构,促进森林健康的,优先安排森林抚育项目建设。在造林过程中,不再鼓励和发展松科植物,山区确有必要使用松类苗木造林的,必须经过苗木产地检疫合格,未经检疫不得使用。加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植物检疫、疫情除治和基层测报站(点)建设、林相改造等资金投入力度,多方筹集资金,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管理体系,努力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坚决遏制松材线虫病在该市的蔓延扩散,为竹木加工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为幸福江山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生态保障。(江山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