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山市切实强化资源林政管理

01.06.2015  21:22

  今年以来,江山市切实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大资源林政管理的工作力度,林政资源管理走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全方位加强林地保护管理。一是林地清查成果显著。重点排查采石采矿、垦造耕地、光伏发电、房地产开发项目等非法侵占林地行为,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排查非法侵占林地案件17起,涉及林地7.0763公顷,毁坏林木蓄积17.4立方米,已全部立案查处,其中9起已基本查处到位,共处罚金72.77万元,收回林地0.5192公顷。二是重点案件督办到位。重点跟踪督办国家林业局通报的4起林地违法违规案件,目前已基本查处到位,处罚违法面积1.7603公顷,罚款344830元。三是市重点工作积极响应。今年以来,江山市林业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生猪养殖“百日攻坚”行动,专门抽调执法人员进驻联系乡镇贺村镇,全面推进生猪养殖关停退养,清理排查整治养殖业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截至目前,已对4家违法占用林地养殖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督促其限期拆除整改。四是湿地保护措施有力。及时启动湿地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力争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规划编制评审以及名录公布,同时联合衢州日报,依托“寻找衢州湿地之美”系列报道,积极开展湿地保护宣传,为下一步编制湿地规划、公布湿地名录以及创建湿地保护区奠定基础。

  二、及时组织开展公益林扩面。根据省林业厅、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省级公益林扩面工作的通知》(浙林造〔2014〕87号)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开展公益林扩面调查摸底工作,全市共上报拟扩面新增省级公益林37121亩,涉及峡口镇、廿八都镇、凤林镇、石门镇、清湖镇、塘源口乡、双塔街道和贺村镇等8个乡镇(街道)17个行政村。目前,正按省厅下发的《省级公益林扩面工作指导意见》中所明确的工作原则、工作程序、技术要点和工作要求等规定,积极做好公益林扩面工作。

  三、全面加强护林防火管控。牢固树立“森林防火重于泰山”的理念,时刻紧绷森林消防这根弦,在全市上下严格落实森林防火“三考一责”机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专门制定出台了森林消防专项工作宣传方案,采用各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多渠道、全方位不间断开展宣传攻势,并切实做好重点时段、重点区域的严防死守,加强源头管控。同时市财政不断增加森林消费经费的投入,作为全省“引水灭火”试点县之一,该市已购置森林消防水桶68只,高压水泵31台,组建“引水灭火”森林消防队3支,今年还将继续组建“引水灭火”队伍2支,并购置两辆森林消防水罐车及十多台高压水泵等装备,目前正在招投标中。同时,对森林消防指挥部指挥室进行了改造,装备了林E通(该系统能清晰显示山林田地、河塘水库、道路交通等分布情况),一旦有火情,在指挥室就可以迅速掌握发生火情的地理位置以及周边情况,便于合理调度、科学扑救。今年以来全市未发生森林火灾,发生火警38次,均得到及时处置,未造成损失。(江山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