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东区残联“四个一步”保持群团组织“先进性”

21.04.2016  15:29

一是增强群众意识,主动服务更先一步。扎实推进机关干部与街道社区、基层助残服务机构联系走访制度,不断完善“送证上门”服务机制,确保残联干部、基层残疾人工作者、残疾人专职委员(联络员)每年至少两次对全区持证残疾人进行入户走访,主动对接残疾人服务需求,掌握情况、宣讲政策、结交朋友、增进感情。加大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深入开展对特殊儿童、残疾职工、残疾妇女以及精神、智力残疾人等特殊对象的法律服务需求调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保障其平等接受康复、教育、就业以及参与社会生活的权利。积极反映残疾人心声和诉求,努力争做残疾人合法权益的保护者和代言人。

二是增强大局意识,事业发展更快一步。紧紧围绕全省、全市残疾人事业发展大局以及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主动对接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及时出台《江东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全面落实“四项补贴”制度,确保各项政策举措既能在江东落地生根,又能体现江东特色。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工作的指导,不断深化庇护就业、社区照护、契约式家庭医生、社区康复、居家安养对象“幸福+”行动、残疾人群众性文体活动“吉尼斯”挑战赛等服务,着力推进残疾人康复、托养、就业、文体等工作的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保障服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加快推进残疾人共享小康进程,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发展。

三是增强创新意识,平等融入更进一步。充分发挥群团组织自身特点和优势,广泛动员爱心组织参与助残服务工作,加强政府购买助残公共服务的力度和广度,营造良好社会助残氛围。深化“党建+助残”,指导符合条件的助残机构建立功能性党支部,运用“党建课堂”、“党员结对”、“党社联动”等载体,不断丰富助残机构功能,提升服务水平。依托金翅膀文化助残服务中心、大河妈妈爱心红娘团等社会助残组织,强化助残公益众筹,加强对助残典型、优秀残疾人的宣传,充分运用“互联网+”,帮助残疾人实现就业梦、创业梦、婚姻梦和美好生活梦,全面实现“平等、参与、共享”的目标。

四是增强政治意识,队伍建设更强一步。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通过持之以恒地学习教育,不断增强残联干部的政治意识、看齐意识和服务意识,坚持用先进的政治理论武装头脑、推动工作、补齐短板,不断增强残联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服务力,带领全区残疾人共建共享全面小康和现代化核心城区建设成果。坚决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做到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着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素质精、服务意识强的残疾人工作者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