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开展公益林建设管理自查活动

21.12.2015  18:31

              永康市公益林经2015年扩面现有省重点生态公益林445454亩,占全市林业用地面积的47.4%,主要为水源涵养林面积42.0978万亩,占公益林面积的94.6%,公益林涉及15个镇(街、区)的312个行政村及国有林场等12个单位,主要分布于永康江汇水区和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两侧的范围。为规范生态公益林档案建设,提高生态公益林管理水平,近日,永康市农林局以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管理情况、公益林管理情况、省级公益林矢量数据完善工作情况、公益林建设成效为内容,开展了公益林建设管理自查活动。

              据了解,永康市公益林资金管理严格按照《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在资金管理过程中,会计核算规范、账目清楚,收付审批手续齐全,每年对补偿费、护林费、管理费等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或审计,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全面完成了年度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基金补偿工作的各项任务和指标,确保全区新增重点公益林得到有效保护,真正实现对新增重点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齐抓共管。(永康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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