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狠抓涉水“三改一拆”

20.10.2015  11:17

精部署  强攻坚  严防控

 

永康市狠抓涉水“三改一拆

 

【本站10月20日讯】涉水违章建筑严重影响水生态环境和河道行洪能力,为此永康市依照《关于在全省范围开展“清除河障、改善生态”专项执法活动暨贯彻落实全省“三改一拆“工作的通知》精神,于2014年3月开始,精心部署、强势攻坚、从严监管,开展涉水“三改一拆”专项整治活动。至2015年6月,拆除涉水违建物219处,23.76万平方米,分别占违建处数、面积的66.76%和69.75%。

 

精心部署 一个目标强统筹

 

永康市委、市府下定铁腕治水决心,以全国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和全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两个“国字号”试点工作为抓手,以创建无涉水违建县(市)为目标,精心统筹全域“三改一拆”专项整治。

 

建立强力班子。市、镇(街区)分别成立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镇委书记、镇长任组长的“三改一拆”领导小组,建立作战指挥室。强化市责任领导联镇,镇责任领导联村,层层分工负责的责任体系。国土、水务、农办、行政执法等部门建立会商联动机制,制定整治规划、行动方案和政策制度。

 

实行全民动员。市政府召开村、镇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三改一拆”动员誓师大会,部署专项整治活动。全市开展党员“双争”(争当拆违模范,争当治水先锋)、“万企助治水”等全民治水“十大”活动;报社、电视台相继开辟“八溪探水”、“拆违在行动”及“保水曝光台”等专栏,集中开展“水情”教育和拆违目的意义宣传;市水政部门组织上街下乡专题咨询,分发宣传资料3000多份。在组织全域排查的同时,以镇为单位召开村干部及违建户座谈会,告知拟拆除建筑物座落、面积及拆迁期限,送达拆违通知单400多份(包括联建户),并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完善督考机制。专项整治坚持“一项政策、一种制度、一条标尺、一把斧锤”公开操作,依法行政原则。不搞例外、杜绝任何形式特殊照顾。拆违过程建立周统计、月会商、季考评等工作机制,完善排名通报、责任追究制度。市“三改一拆”领导小组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共传递群众检举信41件,发放督办单67份。对拆迁进度居后三位的镇(街区)进行通报批评,发放提醒催告单14份。对多名履职不力的相关责任人实施约谈或效能问责。同时,设立拆迁奖项,对拆违进度位于前例的镇(街区)给予工作奖励。

 

拆控并举   多措齐下强监管

 

为了防止反弹,巩固扩大拆违成果,实现无涉水违建的治理目标,该市拆违控违并举,做到三个有机结合,多举措强化监管力度。

 

拆违”与“创建”结合。把拆违列入“最美河流”、“美丽乡村”创建总体规划,同步实施。李溪拆除13处涉水建筑、46家畜禽养殖场,由市长领衔实施“最美河流”创建。整条河道(包括拆违废墟),通过护坡、绿化带建设实现生态修复,岸绿景美。全市2000多处山平塘和小水库经过清淤、整修,岸边绿化,改善水环境和水质,成为属地居民自发保护对象。

 

防违”与“清障”结合。结合“三河”治理,全市20条黑臭河清障清淤84公里,搬移“填岛”46处。2014年以来,市水政监察大队,河道管理所从重从严查处人为“埋水”行为16起,把违建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群管”与“专管”结合。全市设立市、镇、村三级河长551名。每条河道(段)设置公示牌,亮明河长职责和监督电话。监管巡查,市级河长每半月不少于一次,镇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3天不少于一次。充分发挥各级河长监督、指导、协调、服务作用。市河道管理所强化巡查制度,分三个组每周3次实行全域巡查。同时,坚守24小时值班出警制度,做到有诉必应、有督必办、有案必结。形成群专结合,全域布防,高效运作态势。2014年以来,查处现行涉水违建行为19例,现场处置16例(责令限期拆除),立案查处3例,罚款2万元,拆除初始建筑物6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