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文广新局“五项制度”立规矩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9.07.2016  15:04

  2015年以来,永康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出台了五项制度,严肃纪律,整顿作风,提高效能,全市文化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确定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各科室和下属单位凡有与外单位联办的活动及其它重大事项,必须事先向党组报告,经党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二是规范机关财务管理制度。 开支数额在5000元(不含)以下的,各科室要事先列出计划,报分管领导同意并审核,方可报销。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要事先列出计划,报分管领导同意,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同意,并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方可报销。

   三是完善行政审批制度。 建立完善行政审批流程机制,行政审批报分管领导同意。

   四是明确各级请假制度。 中层正职(含下属单位负责人)请假半天向分管领导请假,一天以上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向局长请假;副职请假半天向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报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向分管领导请假,并报知局长;普通工作人员请假半天向所在科室单位负责人请假,一天以上报科室单位负责人同意后,向分管领导请假。假期结束要做好注销手续,所有一天以上请假均须以书面形式办理,办公室要做好建档工作。

   五是推行效能作风制度。 加强工作效能考核,被市文广新局效能检查到违反工作纪律三次的,取消评优资格,年终考核档次为合格;被永康市通报一次取消评优资格,通报两次年终考核档次为合格;被金华市级以上通报一次取消评优资格,年终考核档次为合格。同时,加强对临时聘用人员的考核,被市文广新局检查到一次,每次扣奖金500元;被永康市通报,第一次扣奖金2000元,第二次通报或被金华市通报的,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