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开展《种子法》多途径宣传工作

22.03.2016  23:21

  为全面深入贯彻和实施《种子法》,永康市农林局积极响应贯彻省林业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种子法>的通知》(浙林种[2016]20号)文件精神,并开展多途径广泛宣传《种子法》。

  一是专题宣讲,解读新规新政。3月11日召集全市种子经营户代表共60余人,开展新《种子法》的宣传与解释,发放资料65份。

  二是媒体宣传,提高公众参与度。为了更大范围、更加具体地宣传新《种子法》,永康市种子管理站花费了1万元,在《永康日报》2016年03月19日第04版全版刊登了新《种子法》中与基层群众密切相关的内容摘要和“2016年永康市水稻品种推广建议”等,对全市农民群众广泛开展宣传。

  三是送书本,全方位宣传。对市种子站员工、全市的农技人员、种子经营户及种粮大户代表,人手一册,共发送新《种子法》书籍220本。

  四是团队宣传,增强效果。连日来,永康市种子管理站的站员们经常坚持下乡到店,广泛宣传落实、监督执行新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永康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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