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农林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与标准

29.08.2015  00:39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省委、金华市委和永康市委关于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要求,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近日,永康市农林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通读了《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十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并对2015年度永康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进行学习。

  据悉,本年度考核将兼顾动态考核与集中考核,试行季度审核制度、结果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于检查考核结果将运用“一票否决”、“评先评优”、“通报问责”、“落实整改”等措施。

  今年以来,永康市农林局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为政治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融入到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工作生活中,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明确了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及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的领导责任清单。上半年共召开各类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十余次,做到逢节必讲,逢节必会,培训对象达到全覆盖,形成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切实把局党组的主体责任担当起来、落到了实处。(永康市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