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三个强化确保烟花爆竹禁售工作顺利推进

29.09.2015  17:20

 

经过永康市安监、乡镇等多部门单位的协同努力,目前,市193家烟花爆竹零售单位的经营许可证已全部收回。全市库存的8000余件烟花爆竹已回收销毁了6000余件,剩下2000余件将在10月1日前全部回收销毁。永康市烟花爆竹禁售工作的顺利推进,归功于永康市政府的三个“强化”措施。

一是强化工作领导。  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安监、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等10个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烟花爆竹禁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烟花爆竹“禁售”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处理烟花爆竹“禁售”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各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本部门职责内的烟花爆竹“禁售”工作,切实履行“禁售”职责。

二是强化宣传引导。首先市人大、政协委员积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报纸上发布烟花爆竹“双禁”倡议书,号召群众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其次,安监部门在全市新闻媒体上大力宣传烟花爆竹“双禁”工作,营造“双禁”浓厚氛围。最后,安监、乡镇等部门单位工作人员主动上门,耐心解说推行“双禁”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引导各经营户主动交回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三是强化政府补助。对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的证件回收进行补助:2015年12月底到期的零售户补助2000元;2016年12月底到期的零售户补助4000元;2017年1月到期的零售户补助4500元;对提前主动交回经营许可证并自愿注销的给予奖励。同时,对证件许可范围内库存烟花爆竹按照批发价进行回收,集中进行销毁,有效减少经营户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