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嘉县“三结合”全力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09.12.2016  20:38

  永嘉县是文物大县,文物数量多,分布面广,濒危程度高,全县文物保护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今年以来,永嘉县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积极落实文保体系,全面开展文物修缮,切实做好文物巡查,全方位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一、文物普查与文保提级相结合,积极落实文保标准体系

  一是基本完成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历时五年对全县488家国有单位文物收藏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对藏品信息进行采集、登录,并进行普查成果展示,现已基本完成普查工作,摸清了全县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保存状况、保管权属和使用管理等问题,对可移动文物管理进行了数据化、信息化,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二是积极提升文保单位级别。认真编制第七批省保单位推荐材料,选取岩坦戴氏大宗、徐定超故居和枫林楠溪江高等小学旧址等3处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文保单位上报省文物局申报省保单位。省级专家在6月3日对3处文保单位进行了现场审核,经过专家审定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发文,永嘉县岩坦戴氏大宗正式被列为第七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三是认真落实文物四有工作。对8处省保单位四有记录档案进行了修改,并进一步完成国保、省保和县保文物保护单位标志碑说明碑的树立。启动102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区划划定工作,全面落实文物保护单位有保护标志、有保护组织、有保护范围、有记录档案的文物四有工作和文保标准体系建设。

   二、日常维护与抢救维修相结合,严格确保文物修缮安全

  一是合理安排文物维护工作。按照轻重缓急原则,下达文物保护单位日常维护专项资金59万元,合理安排了金昭牌坊等36处文保单位的日常保养维护,对因前期台风天气漏雨严重的多处古建进行了屋面维护,并对文保单位开展环境整治和电线套管工作,及时整改部分民居用电用火不规范,电线乱搭外露,古建筑中堆放柴火等安全隐患。

  二是有序进行文物修缮工作。完成了岩龙季氏大宗等8处国保单位和省保单位溪口李氏大屋的修缮,并通过初验。国保单位芙蓉村古建筑群之陈林华宅、陈时福宅、陈育星宅修缮工程和省保单位南垟金顺连宅、茗岙胡氏小宗修缮工程已完成近80%,芙蓉村古建筑群之陈三顺宅、耕云宗祠、司马第大屋修缮工程已进场施工,省保单位阳岙朱宅完成修缮立项。同时完成了美丽乡村“百村千处”16处文保点的修缮,文物修缮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严格确保文物修缮安全。严格文物修缮招投标工作,建立文物修缮公司黑名单,确保文物修缮资质。在文物修缮过程中加强监督,严格按照修缮标准,把好质量关,认真做好文物修缮验收工作,确保文物修旧如旧。今年9月8日,国家文物局检查组来永嘉县开展芙蓉传统村落文物保护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芙蓉村陈氏大宗、将军屋、状元屋、司马第大屋等已修缮建筑的修缮效果,并对在施工的陈时福、陈育星宅修缮工程和陈林华宅修缮工程进行了现场勘查指导,对永嘉县传统村落文物保护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三、安全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合,全面推进文物平安工程

  一是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工作。积极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全年出动120余人次,开展汛期和G20期间以及台风前后文物安全检查工作,排查文物古建筑170多处,更换灭火器360余只,新增灭火箱 140 只,确保文物古建筑安全和消防措施到位,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坚决予以整改和监督落实,并责成有关部门加大看护力度。

  二是规范基层文物巡查制度。制定了《永嘉县业余文保员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永嘉县文物保护责任书》,《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真正做到基层文保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对文保员的工作职责、巡查时间、巡查记录、巡查报告作了明确规定。县文物馆和县文物监察大队通过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检查文保员的到岗巡查情况,不断规范基层文物巡查制度,进一步加强基层文物保护工作。

  三是加速构建文物平安工程。逐步完善多处文保单位的平安工程建设,加强安全防范系统和消防安全系统建设,确保文物库房安全。今年四处国保单位的平安工程安防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完成,并通过了省文物局审批,即将进入实施。芙蓉村的整体消防工程设计方案也已经完成,正在等待省文物局审批后落实。文物平安工程建设的推进,配合文物安全巡查与检查工作,有效确保了文物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