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开展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专项检查工作

06.11.2015  12:11

 

【本站11月6日讯】为贯彻落实《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关于调整我省水资源费分类和征收标准的通知》等规定,省水利厅决定会同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开展全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缙云县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开展省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全县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专项检查工作,通过县水资源费征收管理专项检查工作,摸清和掌握贯彻落实《新标准》的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进一步推动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制度的落实,依法规范县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

 

检查内容主要包括水资源费征收主体、范围、方式、程序是否符合规定;《新标准》是否得到全面贯彻执行,是否存在擅自减征、免征、缓征等水资源费征收不到位的问题;水资源费就地缴库工作是否按相关规定落实,各级分成水资源费是否足额上缴国库。

 

本次专项检查工作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查阶段(2015年7月下旬-8月),对2012-2014年度全县的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进行自查。第二阶段集中检查阶段(2015年9月-10月)省水利厅和物价局、省财政厅联合组成检查组,对各地水资源征收管理工作进行集中检查;第三阶段总结整改阶段(2015年11月),2015年11月,针对自查和集中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法律、规章和政策要求,进行及时纠正和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