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召开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评估会

18.01.2018  11:41

【本站1月18日讯】为扎实推进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建设,根据《浙江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水土保持三项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年1月16日,永康市组织召开了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评估会。金华市水保办、永康市水务局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评估会。通过查阅材料、听取汇报、问题质疑等方式,专家组就永康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试点工作情况进行评估。专家组对近两年来试点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对后期工作提出了建设性意见。一是完善考核细则,细化评分标准。根据辖区内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水土流失治理项目情况,对评分标准进一步细化。二是完善奖励制度,实行奖励机制。对试点工作开展较好的先进单位,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以充分调动镇街区对水保工作的积极性。三是完善巡查机制,执行痕迹管理。根据巡查中发现情况,结合镇街区反馈,收集水保管理的照片影像资料,建立巡查档案,实行痕迹管理。

据悉,该项试点工作主要是指县(市)人民政府对辖区内乡镇(街道)的水土流失预防保护、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目前,永康市已完成2016、2017年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试点工作,下一步将巩固现有成果,建立责任制考核的长效机制。